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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以为正当防卫 男子捅死人之后理直气壮

2013年10月11日 10:25 来源:钱江晚报 参与互动(0)

  怀疑来者不善,理直气壮地把对方男子一刀捅死,面对民警,依旧理直气壮地称“这是正当防卫”。10月8日,捅人者李某因涉嫌故意伤害罪被永康市人民检察院依法批准逮捕。

  今年56岁的李某是永康人,家贫,靠妻子每天卖菜补贴家用。前些年,李某因村里土地地基纠纷与陶某和李某某等人结上梁子,甚至还动过手。虽然这几年大家相安无事,但李某多了一份心眼,干什么活都更加小心谨慎了。

  9月24日清晨,天蒙蒙亮,妻子已经起身去卖菜,李某躺在床上打盹。

  “咚咚咚”,一阵急促的的敲门声将李某从睡梦中惊醒,他披了件衣服就起身,打算开门,不过,警觉的李某特意从猫眼里观察了一番:是个20出头的陌生男子。他突然想到,昨天的这个时候也有个年轻人来敲门,门打开后却什么也没问就直接走了。

  李某顿时起了疑心,凑近猫眼再仔细看了看,那不是一个人,是两个,左边的墙壁上还有一个肩膀。听着越来越响的敲门声,李某的心也跟着紧张起来:这伙人肯定“非奸即盗”,自己一把老身子骨肯定拼不过他们,为保万一,李某跑进厨房拿了一把杀羊刀。

  “干嘛!”李某谨慎地开了一条缝。对方没有应答,却一个劲地朝房间里挤进来,这时李某才真正看清原来对方有三个人。

  李某心里想着“凶多吉少”,右手握着杀羊刀的手本能地举了起来,朝第一个冲进来的小伙子身上猛刺一刀,也不知道刺到了哪里,只听那个小伙子“啊”地一声惨叫,就倒下了,鲜血泉涌,紧随其后的俩小伙吓呆了,看此情况赶紧扶着受伤小伙匆匆跑开。

  李某看着三名男子匆匆坐上一辆轿车离开,便拿起了手中的电话理直气壮地报警。

  “被你刺伤的小伙子死了。”从民警口中,李某听到噩耗,顿时傻眼了。

  经调查,被捅死的小伙子姓荀,贵州人,今年25岁。案发当天,荀某受陶某等人指使,确实打算去教训教训李某,但敲响李某房门前,三个年轻人商量好:只是用拳头打一顿,不带工具,稍微教训一下就好了。不料,这一去,被教训的人毫发无损,荀某却命丧黄泉。

  “我当时肯定那几个家伙是来闹事的,我一老头哪斗得过三个年轻人啊,我拿刀捅人是正当防卫,要是我不捅,现在躺在医院的就是我了。”看守所里,李某显然对自己手上的镣铐愤愤不平。

  检察官说法:根据刑法第20条规定,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不法侵害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由此可见,正当防卫必须是针对“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所实施的。然而本案中,在李某住处,荀某等人未携带任何工具,李某只是怀疑对方来着不善,在开门后直接用刀将荀某刺死,故其行为涉嫌故意伤害罪,不属于刑法上规定的正当防卫。(通讯员 吕莹盈 金灵美 记者 吕艺真)

【编辑:张海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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