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滚动| 国内|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社区居民称集体资产被侵占 居委会主任私卖煤渣

2013年10月11日 14:48 来源:东南网 参与互动(0)

煤渣所在地

  “居委会主任私吞了集体资产!”前天,有杏滨街道西滨社区居民向导报记者反映,村集体所有的煤渣被人侵占。

  据了解,这些煤渣十多年来一直属于集体所有,之前是拿出来公开招投标的,仅一年就能带来13万多元的承包收入。

  但是,去年新的社区居委会主任上任后,就不再招投标了,在长达一年多的时间里,煤渣销售收入也不知去向。

  疑问 新主任上任煤渣“消失了”

  煤渣,也是一笔巨大的财富。位于西滨社区的一家能源公司每天都排放出大量的煤渣,煤渣源源不断流入池内。然后,有人用车将池内的煤渣运走,拿去兑现成钱。

  这些煤渣,历史上一直属于集体所有,是一家与居委会合作的能源公司排放的。由于能源公司落户当地,用了当地的土地和资源,因此,就将生产排放的煤渣交给居委会处理。

  2011年3月8日,杏滨街道西滨社区居委会作出创举,将集体所有的煤渣拿出来公开招投标。这次招标,以一年的煤渣承包为标的,为居委会创收131119元。

  不过,此次招投标的承包期限仅有一年。2012年3月份,承包期限到期后,由于社区换届,新的居委会主任上任后,原承包人就退出了。

  令西滨社区两村委“惊奇”的是,新的居委会主任上任后,不但不把煤渣拿出来公开招投标,也不说卖给谁,卖了多少钱,煤渣就这样“消失”了。

  昨日,导报记者采访了居委会书记和副书记,都说煤渣归主任分管,他们对此一无所知。此前,书记还曾向主任提出,按规定要将煤渣拿出来招投标,但最终不了了之。

  为此,不少社区居民议论纷纷,不少人还提出了质疑,他们都想追问:“这一年的煤渣被谁吞了?”

  回应 没有私吞卖了4万多元

  居民将矛头指向了社区居委会主任陈某。前天下午,导报记者电话采访了陈主任,他说,煤渣卖了4万多元,数月前已经把钱打到了居委会的账户了。

  为什么不拿出来招投标?陈主任说,由于居委会领导意见不一。不过,书记并不认同这一说法,他说,其他领导的意见是统一的,就是要拿出来招投标,事实上是主任自己强行不招标。

  随后,导报记者又问陈主任,2011年一年的煤渣能卖13万多元,为什么去年只能卖4万多元?对此,陈主任没有回应。

  针对这一问题,导报记者昨天又采访了杏滨街道一位分管西滨社区的副主任,他说,街道已经明确要求煤渣要公开招标,不能私下处理。“明天下午,我会再到社区开会,重申这一要求,要求居委会一定要执行公开招标,不能损害居民的集体利益。”

  整改 街道将展开调查纠错

  针对社区居委会陈主任所说的“煤渣卖了4万多元”,也有居委会委员提出质疑,他们说,谁也说不清楚,这些钱是购买一年的煤渣,还是一年半的煤渣,或者,是一次性的购买费用?

  因此,其他居委会委员说,承包一年煤渣要多少钱,不是一个人说了算。未经社区两委研究决定,这4万多元擅自打到社区居委会账户上,不能算做购买煤渣的钱。

  西滨社区负责报账的报账员说,不久前确实有收到一笔45000元的钱,但她还不知道这笔钱要怎么做账。

  街道分管领导也明确表示此举不妥。他说,未经集体研究,也没有人同意煤渣按4万多元的价钱卖,因此即使这4万多元钱打入西滨社区集体账户,但没有经过招标,没有买卖合同,这笔款未必能算作购买款。他表示,街道将对此展开调查,进行纠错,该退还的要退还。(海峡导报记者 陈捷)

【编辑:王永吉】

>法治新闻精选: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