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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某某等人提起上诉 北京法院立案受理

2013年10月11日 17:54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中新网北京10月11日电 (记者 尹力)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11日发布消息称,李某某等5人强奸案中的2名被告人提出上诉,法院决定予以立案受理。

  北京市一中院方面表示,一审宣判后,被告人李某某及其法定代理人、被告人王某提出上诉。经对一审法院移送的李某某等五人强奸案的上诉材料和相关卷宗进行审查,一中院认为,移送的上诉材料齐全,符合法律规定的二审案件受理条件。11日下午,该院决定予以立案受理。

  海淀法院于今年9月26日一审认定李某某犯强奸罪,判决有期徒刑10年。依照《刑事诉讼法》规定,不服判决的上诉和抗诉的期限为10日,从接到判决书的第2日起算。

  此前,担任李某某一审主辩律师的陈枢曾表示李方确已提起了上诉,但陈枢本人不再代理上诉事宜,不清楚李家现委托哪位律师进行诉讼。

  受害人杨某的代理律师田参军日前表示,他已得知李某某上诉,但还未接到法院通知。如不出意外,在此案二审时,他仍会担任受害人杨某的辩护律师。田参军同时透露,被害人杨某对于一审结果表示可以接受,她仍在恢复、休养中。

  根据相关法律,李某某方提出上诉后,该案二审将于一个月内开庭。在检察院不抗诉的情况下,李某某提起上诉不会加重他的刑罚。此外,中国内地是两审终结制,当事人只能上诉一次。(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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