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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子去世 父亲用假身份证取拆迁款被处罚

2013年10月15日 10:28 来源:扬子晚报 参与互动(0)

  儿子过世后身份证遗失,为图方便,想尽快将亲人的2万元存款取出,家中老父亲持假身份证去银行取钱,结果被银行报案说有人“诈骗”。近日,鼓楼警方将嫌疑人带回派出所后,父亲张某这才说出实情,由于其行为属于使用伪造、变造的居民身份证,已违反《居民身份证法》有关规定,南京鼓楼区中央门派出所民警依法对其进行了行政处罚。

  “儿子去世了,媳妇也改嫁了,为了照顾好孙子,父亲取儿子银行里的存款有什么错!”按理说,父子本是一家人,老人激动地说。派出所里,使用假身份证取款的老人告诉民警,他姓张(化名),今年已经60多岁了,退休后带着老伴和孙子住在宝塔桥附近,他儿子所居住的房子在两年多前已经拆迁,拆迁补偿款2万多元打在了儿子银行存折上。可世事难料,2011年,张某儿子因病去世,随后媳妇也改嫁了,他和老伴都已年迈,由于生活拮据,抚养孙子经济上越来越困难。实在没办法,老人这才决定,将儿子生前银行卡里的拆迁补偿款取出。可向银行咨询后得知,取出儿子的拆迁款需要儿子本人的委托书和身份证,可回家后发现,儿子的身份证怎么也找不到了。由于急于用钱,无奈之下这才出此下策,弄了一张儿子的假身份证,试图去银行蒙混过关,可还是被银行识破。没想到银行竟然报警,自己被带回派出所感觉很委屈。

  据悉,由于张某的行为属于使用伪造、变造的居民身份证,已违反《居民身份证法》,中央门派出所民警对他进行了行政处罚。

  ■延伸采访

  存款人死亡后,继承人如何支取存款

  对此,银行方面解释称,银行和公证处都有各自的办事制度,按储蓄管理条例规定,公民要取得存款继承权,须公证有权取得遗产。存款人死亡后,继承人要支取其存款,必须向银行出具自己享有继承权的有效证明,主要是指继承证明书。

  继承证明书必须通过公证处办理,如果几名合法继承人对死者的存款分割没有争议或者只有一名继承人,则继承人持死者的存单、身份证明、死亡证明等相关材料,到当地公证处申请办理继承证明书。公证处受理后,经调查审核认为符合出证条件的,即出具继承证明书。凭这样的继承证明书,就可到银行办理死者的存款支取或过户手续。

  如果几个合法继承人对死者存款的继承权有争议,公证处就不能出具继承证明书。在此情况下,有两种渠道解决:一是申请当地人民调解组织或司法所调解,就继承权纠纷达成调解协议后,再到公证处申办继承证明书;二是向人民法院起诉,由法院对死者存款的继承权归属以及各继承人应得份额问题作出裁判,裁判生效后,继承人就可以持法院的裁判文书到银行办理存款支取或过户手续。

  上文中取款人办了死者的假身份证,企图通过办理存折挂失手续,以非法的方式将存折内的钱取走,肯定是行不通的。(记者 吴胜)

【编辑:张海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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