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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被骗当法人代表欠几十万 悬赏缉拿香港骗子

2013年10月15日 15:38 来源:羊城晚报 参与互动(0)

  14日上午,在广州珠江新城地铁站B1出口附近,一名云南籍女子举牌“悬赏缉拿”一对香港“骗子夫妇”。据其反映,几年前,这对夫妇在肇庆高要市开设制衣厂,并由其出任法人代表,但欠下几十万元债务后,这对夫妇就跑了,来广州举牌“追缉”是因这对夫妇经常来美国驻广州领事馆办事。警方随即将该女子带回询问。

  打工妹当上法人代表

  在现场,这位30多岁的女子哭着告诉记者,她叫李桂云,来自云南省保山市昌宁县,“我一直在香港老板戴锦发夫妇开办的高要市溢骏制衣厂打工。从一个厨房工一直做到行政主管。”

  “2008年,戴老板跟我说,他的这家制衣厂法定代表人是其朋友刘莉兰,江苏南京人,现在她要移民到美国,想要我接任法定代表人,升我为行政主管,工资可多几百元,一切法律责任不要我承担。我便爽快地答应了,当年10月19日,在两位同事的见证下,我和戴老板签订了一份《授权委托协议》。”

  2012年11月2日,戴老板又要她签订一份《高要市溢骏制衣厂变更投资人协议书》。同日,将这两份协议书都在广东某律师事务所进行了律师见证,签订了《律师见证书》。

  一审判决承担数十万元债务

  “没多久,一场官司就上门了。”李桂云说。高要市法院于2013年4月7日作出的判决书显示:被告二李桂云是被告一高要市溢骏制衣厂的投资人,被告一高要市溢骏制衣厂作为个人独资企业,在其财产不足清偿时由被告二李桂云以个人财产清偿。经原告多次追收无果,现提起诉讼,要求法院判令被告一高要市溢骏制衣厂支付拖欠的租金312500元;解除原告与被告一签订的《租赁经营合同》及《租赁经营合同补充协议书》。

  “现在,一审法院判决我需承担31万多元的租金债务!我早在2003年就离了婚,作为独在他乡的打工妹,带着一个小孩,哪有钱帮骗子交这个钱?”李桂云不服,向肇庆中院提起上诉,该案于2013年9月27日上午二审开庭,目前尚未判决。

  广东科业律师事务所律师韩伟华认为:根据戴和李签订的“授权委托书”和“变更投资人协议书”证据来看,戴锦发夫妇是溢骏制衣厂的实际出资人和实际控制人。李桂云只是根据授权挂名的“持牌人”,并没有参与经营管理。溢骏制衣厂的经营决策及收益全归实际出资人和实际控制人戴锦发支配,溢骏制衣厂的债务理应由戴锦发承担。(记者 张林 通讯员 福元)

【编辑:白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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