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一贸易公司业务员挪用货款买彩票获刑
中新网桂林10月16日电(赖海宁 欧惠兰)原广西桂林市一贸易公司业务员李铁军,在收取货款后,挪用货款购买彩票。10月14日,桂林中院对该起挪用资金案作出终审宣判,被告人李铁军因挪用资金购买彩票获刑10个月。
今年27岁的李铁军是桂林市某贸易公司的业务员,2010年参加工作。起初他兢兢业业地工作,按公司要求在办理完业务后,及时收回货款交给公司。工作了一段时间后,他开始挪用一些货款去购买彩票,从2012年3月至2013年3月期间,他利用担任该贸易公司业务员这一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收回的货款去购买彩票,不时还拿一些货款自己花。
李铁军挪用公司资金去购买彩票,不但没有中大奖,反而越挪越多,为了不让公司发现,他采用后次挪用的货款归还前次挪用货款的方式进行挪用,到2013年3月31日,他共挪用资金180963.50元。
李铁军所在的贸易公司发现有货款被挪用后,于3月31日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次日,李铁军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案发后,李铁军将挪用的资金全部归还了公司。
桂林市叠彩区人民法院一审审理认为,被告人李铁军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其行为已构成挪用资金罪。但案发后,李铁军归还了所有被挪用的资金,当庭自愿认罪,可酌情从轻处罚。因此,法院依法认定被告人李某军犯挪用资金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