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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海淀法院:强奸案件越来越“熟人化、隐蔽化”

2013年10月21日 15:42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中新网北京10月21日电 (记者 尹力)北京海淀法院21日发布信息称,该院经调研发现,与传统强奸案件多以拦路强奸、施暴对象多以陌生人不同,当前的强奸案件呈现四大“转型”新特点,即强奸主体高知化,强奸对象熟人化、强奸地点住所化、强奸手段软暴力化。

  一是强奸主体高知化。以截至今年9月海淀法院审结的58名强奸案被告人(不包括未成年被告人)为例,大专以上的28名,占48%,其中不乏知名院校毕业的大学生;公司职员44名,占比高达75%,其中不乏知名网络公司职员、保险公司部门经理、法律工作者、事业单位员工等。

  二是强奸对象熟人化,即被告人与被害人并非完全不认识,彼此虽不十分了解,但至少二人通过网络或朋友介绍有过接触。如被告人通过微信与被害人相约见面并一起喝酒聊天,进而实施性侵犯;被告人利用与被害人合租同一单元房的便利条件实施强奸行为;被告人利用中介的身份以低价引诱被害人租住房屋,进而实施性侵犯;被告人利用朋友关系实施强奸其朋友的女朋友;被告人利用其前男友的身份约见被害人进而实施强奸行为;被告人利用职权对女下属实施强奸行为的案件也屡见不鲜。

  三是强奸地点住所化。与传统强奸案件多发生在路边、树林里、天桥下等场所不同,当前强奸案件的住所化特征明显。例如网友见面后,被告人将被害人约至其住所地实施强奸行为;被告人利用朋友关系将被害人邀至住所地进而实施强奸行为;相当一部分强奸案件中,犯罪地点为被告人和被害人共同约定入住的同一宾馆的同一房间;此外,大城市合租现象的增多也导致男女共租合租房里的强奸案件时有发生。

  四是强奸手段软暴力化。如被告人利用被害人熟睡之际,或者是利用迪厅、夜店等娱乐场所,采取灌醉被害人甚至是下药等方式,使被害人不知或不能反抗;被告人利用职权强奸女下属的案件中,仅使用胁迫方式;被告人利用亲属、师生或相识关系实施强奸行为;被告人以相亲为名骗财骗色,或者利用医生特别是心理医生身份骗取幼女、患心理疾病的女子与其发生性行为。

  法院分析认为,从犯罪成因上看,由于网络的发达,特别是微信等即时聊天工具的出现,使陌生人之间的交往变得十分便利,再加上城市白领生活压力较大,部分女性通过网络或者是酒吧、夜店等方式交友,由于对交往对象的不了解,为强奸案件埋下隐患。

  另一方面,公众对传统拦路强奸的危害性有着足够的认识,被害人对此有一定的自我防备意识,被告人也不敢轻易铤而走险,而约会型强奸案件中,被害人往往防卫意识较弱,有的案件中被害人实施反抗行为,但因自身饮酒或是碍于熟人面子等多种原因虽然实施反抗行为,但反抗行为并不十分明显,使被告人强奸得逞。

  海淀法院法官表示,当前强奸案件越来越“熟人化、隐蔽化”,行为人往往在实施犯罪行为前,没有明显的犯罪迹象,被害人对此也缺乏防备心理。对此,法官提醒,男性要本着对家庭负责的态度,谨慎结交异性朋友,不断增强法律意识,切勿因一时邪念悔恨终身;女性也要谨慎交友,不断增强自我防范意识,特别是对于不熟悉的异性,交往时要保持适度距离,切勿因一时大意招致祸端。(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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