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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称部分贪官可干预反腐调查 监管对其无力

2013年10月23日 09:17 来源:中国青年报 参与互动(0)

  “打虎”从来都不是容易的事

  10月22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向全国人大常委会作《关于反贪污贿赂工作情况的报告》时披露,从2008年1月到今年8月,共有32名省部级以上国家工作人员因涉嫌贪污贿赂犯罪被检察机关立案侦查。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曹建明强调,当前腐败现象依然多发,滋生腐败的土壤依然存在,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检察机关将保持惩治贪污贿赂犯罪高压态势,坚持有案必查、有腐必惩。

  时隔24年之后,最高检再次就反贪污贿赂工作向全国人大进行报告,充分说明反腐工作如今在国家治理中的重要地位。从最高检披露的数据来看,近几年的反腐工作成效显著,尤其是32名“老虎”级贪腐官员被依法查处,更彰显了中央铁腕治腐的决心。不过,在“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的大背景下,“有案必查、有腐必惩”的态势不容松懈,“打虎式反腐”仍需继续向纵深推进。

  同样是涉腐涉贪,薄熙来与雷政富所造成的负面影响,显然不可同日而语,其威慑力也胜过拍死许多只“苍蝇”。最高检曾明确要求集中力量查办一批大案要案,实质也是要通过“打虎”来回应民众的反腐期待。客观而言,当前反腐工作的总体层次还不够高,查办基层官员涉腐案件的数量和速度比较让人满意,而级别较高的贪腐案件,则往往会成为难啃的“硬骨头”。

  反腐遭遇“天花板”,固然与高级官员涉贪涉腐的总体数量相对较少有关,但一些“老虎”级的问题官员难以被发现、被查处,主要是因为以下两个因素:一是他们的贪腐行为往往更隐蔽,不少高级官员在贪腐案件中完全不用亲自出马,这给反腐调查增加了难度;二是官员的级别越高则“能量”越大,现行监管制度对他们的约束力就越弱,有些问题官员甚至能够直接干预相关职能部门的调查。

  从以往曝光的案例来看,那些“老虎”级问题官员,只要涉案往往都性质极其恶劣,在群众中的反响也尤为突出,这更要求相关职能部门坚定“打虎”的决心。“打虎”从来都不是一件容易的事,要提高“打虎”的本领,就得建立全方位监督体系,善待民众参与网络反腐的热情,并让制度反腐的利器真正发挥作用。

  如今有不少干部感慨,当官已成高危职业。高危,表面上说的是一不小心就会丢乌纱帽,实质上却是因为官员的权力很容易成为加入“贪腐俱乐部”的门票。从这个意义上讲,坚决惩治和预防腐败,尤其是多开展“打虎式反腐”,不是跟官员群体过不去,而是对正派官员的一种保护——通过反腐将问题官员清出干部队伍,才能震慑官场不正之风和潜在的违法冲动,当官的危险系数才会降下来。

  当然,呼吁多开展“打虎式反腐”,并不是说“打苍蝇式反腐”就不重要。但有关部门应该意识到,如果被打的总是“苍蝇”,势必会让那些潜在的问题官员更有恃无恐,也会与公众的反腐期待有很大差距。只有照着“打虎”的规格去完善反腐制度,加强对官员行为的监督与制约,让“老虎”级问题官员无可遁形,今后的反腐工作才能事半功倍。潘家顺

【编辑:王浩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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