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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男子深夜驾车抢劫强奸妇女 其中1人被判刑10年

2013年10月23日 10:54 来源:大江网 参与互动(0)

  在深夜驾车将独自行走的女性劫持到偏僻处进行抢劫,其中还有人以“轮奸”进行威胁,强奸被害人。10月22日,大江网记者获悉,日前,南昌市东湖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以抢劫罪、强奸罪判处马某有期徒刑十年,以抢劫罪判处郭某有期徒刑七年零四个月、张某有期徒刑六年零九个月,三人均被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经审理查明:马某、郭某、张某经共同商量决定抢劫财物。2012年11月6日22时许,由马某驾驶一辆黑色北京现代索纳塔牌轿车,三人来到南昌市昌北经济开发区某大学附近,郭某下车将路旁独自行走的胡某强行拖拽上车,挟持至偏僻处,抢得银行卡一张,逼迫胡某说出密码后,张某持卡在附近自动取款机上取款200元,其中100元用于给车加油,另100元还给胡某。

  2012年11月7日1时许,马某、郭某、张某又驾车来到南昌市民德路人行天桥附近,郭某、张某下车将路旁独自行走的王某(未成年)强行拖拽上车,挟持至南昌市一巷子内,抢得手机一部(价值人民币600元)及现金人民币500元。郭某、张某在车下翻看王某的包时,马某以轮奸进行威胁,强行与王某发生了性关系。

  2012年11月10日,马某、郭某、张某被抓获归案。案发后张某的父亲向两被害人退赔损失共计人民币1200元。李益庆、刘国华、记者朱超报道

【编辑:燕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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