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用集体资金18万赌博输光 村组长获刑6年
2013年10月23日 14:31 来源:海南特区报 参与互动(0)
儋州人符某鼎当选村民小组组长后,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集体资金182321.53元。日前,儋州法院一审判决,认定符某鼎犯挪用资金罪,判处有期徒刑6年。
据悉,2011年1月,儋州市农委将征用雅星老村集体土地4.65亩的征地款4.65万元存入符某鼎账户。2011年1月,儋州国土局将国道扩建土地赔偿款11万余元汇到雅星老村账户,同年11月,一公司将雅星老村集体的林木分成款6万元存入符某鼎账户,该村集体收入款共21.8万余元,符某鼎挪用其中18万元用于赌博并花光。(记者 王忠新 通讯员 钟振强)
【编辑:吴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