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滚动| 国内|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利用职务受贿10万元 兰州一社区书记一审被判10年

2013年10月24日 15:43 来源:中国甘肃网 参与互动(0)

  10月22日,经安宁区人民检察院提请公诉,原安宁区刘家堡街道崔家庄社区支书崔某因犯受贿罪,一审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0年。

  经查,崔某在担任安宁区刘家堡街道崔家庄社区党支部书记,以及省建材学校和新安医院项目征地拆迁工作组成员期间,利用职务便利,收受贿款10万元。公诉机关认为,崔某的行为构成受贿罪,应予惩处。对于公诉机关指控的事实及罪名,被告人崔某表示承认,未提出辩解意见。案发后,崔某退缴了全部赃款。

【编辑:王安宁】

>法治新闻精选: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