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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庐江县原房产局长受贿挪用公款近600万受审

2013年10月24日 19:19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中新社合肥10月24日电 (记者 成展鹏)记者24日从安徽合肥蜀山区人民法院获悉,当日下午,原庐江县房产局局长吴某因涉嫌受贿罪、挪用公款罪在合肥市蜀山区人民法院受审。

  检方指控被告人吴某在担任以上职务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多次索取、收受庐江当地房产商贿赂共计256.8888万元人民币。

  此外,2006年5月,原任庐江县经济适用房建设开发中心主任吕某通过吴某向县房产局借用300万元公用维修基金用于该中心开发商品房项目。

  据了解,1992年2月至1995年12月,被告人吴某历任庐江县汤池镇镇长、党委副书记、党委书记;1996年1月至2005年5月,吴某任庐江县委宣传部副部长;2005年6月至2012年1月,吴某任庐江县房地产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2012年2月至案发前,吴某任庐江县人大常委会科委文卫工作委员会主任。(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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