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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岁少女借宿朋友家 盗窃近两万元金首饰

2013年10月28日 16:40 来源:西安晚报 参与互动(0)

  17岁女孩栾某到朋友家玩,朋友好心留宿,她却财迷心窍,将朋友姐姐价值近两万元的金饰、钻戒等偷走,之后又玩起了失踪,半年后才被抓获。栾某因犯盗窃罪被判拘役4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

  去年10月,栾某到户县朋友黄某家中玩耍。因天色已晚,黄某的姐姐又没有在家,黄某让栾某住到姐姐房中。第二天早上,栾某拉开房间柜子的抽屉,发现里面的金饰和钻戒,她头脑一热,就将三条金项链、一枚金戒指、一枚白金钻戒和一对金耳环(共价值19422元)装入自己的口袋之中。中午,栾某若无其事地离开朋友黄某的家。得手后,栾某将金饰和钻戒分次在户县、西安等地销赃,获赃款6000元挥霍。

  黄某的姐姐回家后发现金饰被盗,黄某怀疑是栾某所为,遂找到栾某,见无法抵赖,栾某承认了盗窃的事实,并承诺赎回所盗之物。但在赎回部分首饰后,栾某突然人间蒸发了。2013年6月底,黄某在西安一家旅社找到了栾某,并及时报警。归案后的栾某因涉嫌盗窃罪,之后被起诉到户县法院。

  昨日记者获悉,户县法院日前开庭审理了此案。法院认为,栾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盗窃他人财物,且数额较大,已经构成盗窃罪,鉴于作案时栾某不满18周岁,作案后能够如实供述盗窃事实,主动退还被害人损失,取得被害人谅解,故法院对其从轻处罚,判处栾某拘役4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 (记者 张志杰)

【编辑:吴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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