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滚动| 国内|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女子无密码信用卡被人盗刷 超市未核对签名被判赔

2013年11月01日 11:04 来源:京华时报 参与互动(0)

  李女士的无密码信用卡被人在超市盗刷,盗刷者签名有误,超市并未核对出来。记者昨天获悉,丰台法院一审判决超市赔偿李女士的大部分损失。

  李女士诉称,2011年11月19日9时,她的书包被盗,包内有信用卡、手机及证件等。当天12时,有人持她的信用卡去超市消费2636元,刷卡结账,并将她的名字写错。李女士认为,她的信用卡是签名式,未设密码,超市并没有认真核实身份和签名,导致她资金损失,故要求超市赔偿2636元。

  超市不同意赔偿,称李女士未能妥善保管财物导致卡片被盗,此后又没有及时办理挂失支付,且不对信用卡设置密码,自身存在一定过错,应自行承担责任。

  法院认为,信用卡持卡人在持卡消费时,商户应当尽到谨慎审查义务,本案中,根据李女士提供的商户POS签购单,持卡人签名与李女士姓名并不相符,超市对此未能尽到合理的注意义务,存在过错,应对李女士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李女士的信用卡未设密码,其应当妥善、谨慎保管,如发生丢失应当及时办理挂失,其自身亦存在一定过错。

  法院一审判决超市赔偿李女士损失2109元。

【编辑:王硕】

>法治新闻精选: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