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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城管将开说理式罚单 处罚文书措词严厉不同

2013年11月13日 15:32 来源:合肥晚报 参与互动(0)

  以后在城管给出的罚单上,不仅将告诉你“为何罚”、“怎样罚”,而且将根据违法程度不同,给出措词不同的处罚单。

  昨天,记者从瑶海区城管局获悉,该局率先在全市推出四类行政处罚单,欲尝试“说理式”罚单的执法效果,将违法行为进行精细化分类,对首次违法或轻微违法行为将实行“劝勉”和“提醒”。

  处罚文书措词严厉不同

  瑶海区城管执法大队教导员方德洲说,瑶海区城管部门将根据违法人存在的违法情节情况,相应地给出“瑶海区城管执法行政劝勉单”、“瑶海区城管执法事项提示单”、“瑶海区城管执法轻微违法行为告诫单”、“瑶海区城管执法突出问题约见单”四类行政处理罚单,四种不同的处罚文书在措词上,有着明确的轻重区分。

  记者看到,在“劝勉单”上,指出了违法人存在的问题和涉嫌违反的具体规定内容,但对于这样的违法行为,城管部门给出处理意见是在规定期限内,改正违法行为。

  而在“提示单”上,对违法行为的措词更加严厉,不仅指出要停止这项违法行为,而且给出处理意见是需要到相关部门办理审批手续等。

  在“告诫单”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相关规定,对违法人的行为提出告诫,并明确指出这种行为涉嫌违法,如果逾期不纠正,将依法予以处罚。

  如果这种违法行为还是没有停止,那么城管部门将对其进行约见,给出“突出问题约见单”。在此约见单上,不仅指出违法人的具体违法行为,并要求违法人在规定日期到城管局进行交谈和沟通。

  “声音

  商家:

  希望“说理式”罚单能让双方多一些理解

  “我觉得这种说理式处罚单更能让我们接受,知道自己到底存在哪些不符合规定的行为。”在马鞍山路一家水果店商家说,以往他乱倒垃圾或在店门口堆放货物时,执法人员会口头进行劝说,要求他清理垃圾或把货物搬到店内,但对于自己究竟违反了哪项规定却并不太清楚。

  “现在有了这四种处罚单,能让我明明白白知道自己错在哪里。”这位商家说,希望“说理式”罚单不要成为一种形式,能真正让双方多一些理解。

  说理式罚单减执法矛盾

  其实“说理式”罚单并不是新事物,早在上个月合肥市城管系统“推进文明执法”规范执法行为会议上,合肥城管部门正在酝酿推行说理式文书。此次瑶海区推出的四类行政处罚单,便是一次有益的尝试。

  与以往的生硬的责罚式话语不同,在这四类行政处罚文书中,添加一些“情理”内容和劝说用语。

  “这四类行政处罚单是对处罚违法行为的进一步细化,执法人员的处理意见也更加有针对性。”方德洲说,希望通过这种“精细化”的处罚方式,尽量将城市管理中出现的问题,在日常工作中化解,以减少执法过程中产生的矛盾。

  ■解惑

   记者:为什么要推出“说理式”罚单

  方德洲:四类行政处罚单对违法人的违法行为进行细分,处罚用词也不相同,对首犯或轻微违法行为进行劝勉和提示,执法更加规范、文明,更能体现执法的人性化。

  记者:这四类行政处罚单,在具体操纵中如何开出?

  方德洲:以出店经营为例,执法队员在日常巡查中第一次发现商家有出店经营行为,将给出“劝勉单”,劝导商家进行改正。日后执法人员又发现商家没有及时改正,将给出“提示单”,再一次告知商家这种违法行为存在的影响和危害。如果商家屡教不改,执法队员将给出“告诫单”,依据相关规定对这种行为进行处罚。在多次劝导告诫后,商家依然不改正,执法队员将给出“约见单”,要求商家带着相应的材料,到城管部门进行交谈。

  记者:“说理式”罚单将代替现行罚单吗?

  方德洲:瑶海区将在全市率先尝试这四类行政处罚单,将与现行罚单同时使用,在尝试推广一段时期后,将根据实际效果和具体情况再进行调整。(夏漫红 本报记者 蒋瑜香)

【编辑:柳龙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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