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将孩子交给婆婆照顾 老人带仨月索要费用
事业心很强的于婧生了孩子后立即重新回到工作岗位,带孩子的重任就交给了她的妈妈和婆婆两个人。然而不到三个月时间,于婧的婆婆就提出要于婧支付给自己每月3000元的带孙子费用。
于婧和丈夫恋爱多年才走到一起,两个人感情深厚,婚后生活幸福美满。因为每月要支付近3000元的房贷,还要应付日常开销,因此于婧在生完孩子后第二个月就回到公司上班了,为的就是多存些钱,将来供宝宝上学用。就这样不得已于婧将刚出生的孩子交给了自己的妈妈和婆婆轮流照顾。两个亲家达成协议,每家轮流照顾孩子一个星期,双方一直都相安无事。
可是于婧上班后的第二个月她的母亲因为突发疾病住进了医院,这样照顾孩子的任务就全都落在了于婧婆婆一个人身上。婆婆起初没说什么,还让于婧安心工作,接下来的这个月于婧奔波于公司和医院照顾母亲。谁知这时婆婆竟然找到于婧称带孩子太辛苦,要求媳妇给自己“开工资”否则她就不能再照顾孙子了。
其实,于婧的婆婆单独照顾孙子不过才一个月时间,孩子平日的所有开销全部都是由于婧两口子支付的,为了感激婆婆,于婧还经常给婆婆买东西减少老人日常开销,并帮婆婆交了一整年的物业费、采暖费等各项杂费总计近4000元。可是就在于婧最需要人帮助自己的时候,婆婆却提出要照顾孙子辛苦费的事情,让于婧难以接受。
这一段时间,于婧不但要工作,还要照顾躺在病床上的母亲,听到婆婆要辛苦费的事情她伤心地和丈夫痛哭流涕。随后,气急败坏的于婧拿出5000元作为给婆婆带孙子的辛苦费,带走了自己的孩子。婆婆因为见不到孙子总是跑上门来大吵大闹,“你给我钱是应该的,天下没有白吃的午餐!”之后,于婧和丈夫请了个保姆照顾宝宝,并每月按时向公婆支付1000元赡养费,她从此再也没让公婆见过孙子。(文中当事人为化名。)
◎ 画外音:
长辈在法律上并没有义务必须照顾孙子,因此索要辛苦费虽然听起来“伤人心”,但也是有道理的。
该案例更为关键的环节是,付出辛苦费之后,儿媳拒绝让婆婆看孩子。从情理上来讲,儿媳做法有待商榷,但是从法律上讲,儿媳的做法也不违法。法律上并不保障婆婆的探视权。
◎ 相关链接:
抚养子女是父母的法定义务,但照顾孙子,就不是父母的义务了。父母帮子女照看孙子就是在付出劳动,他们有权向子女索要劳动报酬。从法律上来说,如果老人索要带孙子的辛苦费。
婆婆的探视权在法律上并无保障。现行的探视权的保障主体只是父母,没有外延至爷爷奶奶。(时报记者 张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