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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法院报:把阳光司法向更实更深更广处推进

2013年11月28日 09:04 来源:人民法院报 参与互动(0)

  这次全国法院司法公开工作推进会,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研究部署进一步推进人民法院司法公开工作,全力推进审判流程公开、裁判文书公开、执行信息公开三大平台建设,全面深化司法公开,努力实现阳光司法,对于进一步深化司法体制改革、促进司法公正、提升司法公信力,具有十分重要的指导意义。

  中央对这次会议高度重视,孟建柱同志明确要求,各级人民法院要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的重大部署上来,认真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进一步做好司法公开各项工作。近年来,最高人民法院采取一系列措施,不断加大司法公开的力度,如开通中国裁判文书网,出台一系列关于司法公开的意见和规定,在全国确定200个司法公开示范法院,日前又开通了最高人民法院微博和微信……扎扎实实的工作,收到了实实在在的效果,充分显示了坚持阳光司法、推进司法公开的信心和决心。各地法院也在深化司法公开方面进行了积极有效的探索,积累了许多好的经验。这些大量的卓有成效的工作,深化了司法体制改革,维护了司法公正,提升了司法公信力。

  司法权是重要的国家权力。今天,伴随互联网技术的飞速发展,信息传播速度不断加快,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信息量和信息获得渠道的需求越来越多,对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期盼越来越高,对社会公平正义的关注越来越强。通过公布审判流程、裁判文书和执行信息,让人民群众以看得见、听得懂、信得过的方式,从方便、快捷、权威的渠道感受到公平正义,是全面深化司法改革的必然要求,是满足人民群众对司法工作新期待的必然要求,是提升司法水平和司法公信力的必然要求,也是社会政治文明和法治程度的重要标志。

  深入推进司法公开,实现阳光司法,要全面推进司法公开三大平台建设。今年以来,为贯彻中央关于进一步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的总体部署,推进阳光司法,最高人民法院提出建立完善审判流程公开、裁判文书公开、执行信息公开三大平台,并选择部分法院开展试点工作。这是人民法院深化司法公开的一项重大举措。各级人民法院要按照最高人民法院要求,以“天平工程”建设为基本载体,努力实现三大平台的一体建设和整体推进,充分发挥现代信息技术的重要作用,推动深化司法公开工作取得实质性进展。要不断完善司法公开三大平台的互动功能、服务功能和便民功能,把深化司法公开变成人民法院和人民群众双向互动的过程,将司法公开三大平台建设成人民法院密切联系群众的桥梁纽带。

  深入推进司法公开,实现阳光司法,要解放思想,更新观念,正确把握司法公开的原则要求。依托现代信息技术,打造阳光司法工程,是传统司法公开制度的一次革命,盲目冒进不行,因循守旧也不行,我们要从自身的具体情况出发,不断更新观念,着力实现“四个转变”,切实把握好“四个关系”。要变被动公开为主动公开,变内部公开为外部公开,变选择性公开为全面公开,变形式公开为实质公开。在实施进度上,把握好整体规划与分步推进的关系;在范围尺度上,把握好推进司法公开与遵循司法规律的关系;在价值取向上,把握好推进司法公开与加强权利保护的关系;在方式方法上,把握好利用先进技术与更新思想观念、提高司法能力的关系。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深化改革,是我们党领导全国各族人民进行的一场具有新的历史特点的伟大革命。各级人民法院要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牢牢把握机遇,以深化司法公开为重要突破口,积极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完善司法工作机制,把阳光司法向更实更深更广处推进,为建设法治中国、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编辑:张培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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