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燃气大盗逃逸3年落网 北京检方推算法认定盗窃额

2013年11月28日 17:18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中新网北京10月28日电 (记者 尹力)北京市海淀区检察院28日发布消息称,曾经轰动一时的“北京最大天然气盗窃案”中,最后一名涉案人员房某逃逸3年后落网,一审被判刑12年。此案是今年3月两高出台新司法解释后,北京市首起利用推算方法认定盗窃案件数额的刑事案件。

  北京最大一起天然气盗窃案于2012年5月终审宣判,4名涉案人员均被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数年以及高额罚金。然而,该案中真正实施破坏燃气计量表的案犯房某,当年却侥幸逃脱了警方抓捕,之后几年销声匿迹。

  办案检察官介绍说,2009年11月,房某的同乡陈某等人承包了本市几个小区的供暖锅炉,并负责为小区提供供暖服务。因每天供暖用气消耗量很大,陈某为了节约成本,便找来房某为锅炉房改表。

  据陈某交代,在北京提供采暖服务的很多都是河北赤城县人,圈子里多是同乡,大家都知道房某掌握“技术”,知道怎么“弄表”。陈某许诺提供数万元报酬后,房某于2009年11月底,带着扳手、改锥等工具前往陈某等人承包的两个锅炉房破坏燃气计量表,达到“烧气不走表”的目的。

  改表盗气的事东窗事发后,2010年4月,雇佣房某改表的陈某等人被批捕。房某听到风声逃离了警方视线,但公安机关一直没有放松对房某的侦查抓捕工作。

  经过公安机关工作,房某于2012年8月最终落网,让人意想不到的是,房某除了承认在2009年帮助陈某改表盗窃燃气的旧案,还供诉了自己伙同他人在2011年底再次重操旧业,在北京一个小区内实施燃气盗窃,数额达39万余元。

  海淀检察院最终认定,从2009年开始,陈某在北京先后三次借承包供暖锅炉房之机,破坏燃气计量表,盗窃近百万立方米的供热燃气,数额近200万元人民币。

  承办该案的检察官表示,今年3月,中国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出台了《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其中针对盗窃天然气、电力、自来水有了明确的推算方式,规定“盗窃电力、燃气、自来水等财物……盗窃数量无法查实的……按照正常使用期间的月均用量减去盗窃后计量仪表显示的月均用量推算盗窃数额。”

  海淀检察院对案犯房某提出的公诉书中,根据司法解释中的推算方法,最终认定房某盗窃燃气98万立方米,价值人民币196.9万元。检察官透露,此案也是新《司法解释》出台后,北京首起利用推算方法认定盗窃案件数额的刑事案件。

  检察官强调,盗窃天然气案件除了数额难认定以外,其危险性特别大。小区的天然气计量表都是安装在暖气管道的主管道上,在管道上动手脚可能会导致管道毁坏甚至爆炸等危险发生。房某等人的作案手段主要是让计量表不走字,一般是将计量表上的电线掐断,或者直接卸表,或者采取办法让计量表的涡轮扇叶不动,这些都存在着一定的危险性。(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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