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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男子绑架初一女生撕票被执行死刑

2013年12月03日 20:33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中新网梅州12月3日电(杨草原 唐林珍 黄义涛)记者3日从广东省梅州中院获悉,梅州中院近日遵照最高人民法院的执行死刑命令,依法对绑架杀人罪犯罗X执行死刑。执行死刑前,该院通知并安排罗X与其亲属进行了会见。

  2011年8月,被告人罗X、邓某(未满十八周岁)经人介绍认识,因无经济来源,罗X提出由邓某物色家庭条件较好的女网友绑架后向家属索要赎金的主意,邓某表示同意。邓某将在兴宁某中学读初一的女学生罗某的情况告知罗X。9月22日,罗X让邓某以生日名义约罗某出来。9月25日中午,罗某被骗至一偏僻处后,罗X、邓某强行绑住了罗某的手脚。罗X打电话给罗某的父亲要求拿7万元赎人,并威胁罗某父亲不准报警,否则杀死罗某。期间,邓某强行与罗某发生性关系。当晚21时,罗X萌发了杀人灭口之意,罗X、邓某两人共同掐死了罗某,并用杂草木板盖住罗某的尸体后逃离现场。次日,公安机关经侦查后将两人抓获归案。

  梅州中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罗X、邓某为勒索财物绑架他人为人质,并杀害被绑架人,其行为已构成绑架罪。被告人罗X实施绑架的手段极其残忍,情节特别恶劣,应依法严惩。被告人邓某实施绑架行为后还强行与被害人发生性关系,构成了强奸罪,应数罪并罚。由于邓某作案时未满十八周岁,依法从轻处罚。梅州中院以绑架罪判处被告人罗X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以绑架罪、强奸罪数罪并罚判处被告人邓某有期徒刑二十年,并处罚金5万元。

  一审判决作出后,罗X不服判决,提出上诉。经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终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经最高人民法院复核裁定,核准以绑架罪判处罗X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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