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腾讯诉奇虎不正当竞争 最高法副院长亲自审案

2013年12月05日 09:40 来源:京华时报 参与互动(0)

法院组织网民和媒体记者参加旁听。京华时报记者欧阳晓菲摄

  继11月26日“中国互联网反垄断第一案”之后,奇虎360和腾讯QQ于昨天再战。此次双方的主题和原被告身份变换,从奇虎起诉腾讯“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转为了腾讯起诉奇虎“不正当竞争”。

  奇虎诉腾讯索赔1.5亿和腾讯诉奇虎索赔1.25亿的案件,是迄今为止中国互联网领域诉讼标的额最大案件。最高法副院长奚晓明亲自审案,双方围绕5个焦点问题展开辩论,此案没有当庭宣判。

  庭审现场

  法庭辩论律师限时发言

  昨天,最高人民法院公开审理360上诉腾讯不正当竞争案,这是3Q大战系列案件中的第二案。9点,该案开庭审理,法院组织了40多位网民和40多位媒体记者参加旁听。

  原告腾讯公司认为,奇虎360推出的“360扣扣保镖”软件鼓励和诱导用户删除QQ增值业务插件并屏蔽QQ客户广告,构成不正当竞争,并索赔1.25亿。广东省高院一审后判决奇虎公司赔偿500万,奇虎公司不服提出上诉。昨天庭审中,双方围绕5个焦点问题展开辩论。

  为了保证庭审的有效进行,审判长奚晓明特意要求双方律师对每个焦点发表观点的时间不超过5分钟,回应对方辩论的时间也不超过5分钟。

  庭审对峙

  奇虎:扣扣保镖完全合法

  奇虎公司表示,用户在使用腾讯QQ服务时,IM功能仅只占很小的部分,Q-Zone、QQ音乐、QQ游戏等30多个功能性模块产品会伴随QQ一同捆绑至用户的电脑中,未给用户提供卸载的权利和方法,使用户不胜其烦。而一审法院错误地认为,互联网用户在享受免费QQ即时通讯服务时必须要忍受其中的广告和插件,但实际上这不属于“合法用户利益”。

  “没有任何法定或约定的义务要求用户必须接受QQ软件所附带的广告、增值服务插件”,奇虎的代理人说,相反,现行法律赋予了互联网用户选择接受或拒绝互联网服务中广告、插件等的权利,用户也正是根据自己的权利、自主的选择是否清理。

  奇虎公司指出,腾讯的“免费+广告和增值服务”的商业模式具有侵害性,不利于免费用户,不应该保护,“扣扣保镖作为一种操作工具,协助用户屏蔽QQ软件中的广告和插件的行为是完全合法的,没有损害QQ的合法权益。”

  腾讯:行业惯例不具掠夺性

  腾讯认为,QQ采取的商业模式是“在免费服务平台上开展营利业务(广告+增值服务业务)及推广其他产品和服务”,这是其自主经营权的体现,是市场经济自由竞争赋予其的权利。

  “我们有权决定在自有平台上开展何种业务、提供何种服务,只要这些业务和服务不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就应该受法律保护”,腾讯代理人说,QQ这种平台化的产品及经营模式已成为行业惯例,被业界广泛采用,完全不具有奇虎所称的掠夺性。

  QQ平台上的免费服务和增值服务两者的关系相辅相成,一旦增值服务、广告业务被破坏,腾讯会流失掉交易机会,丧失盈利能力,免费的即时通讯服务也将无以为继。相反,增值和广告业务发展得越好,企业资金越充裕,则提供给用户的免费的即时通讯服务也将越优质和越持久。

  对于奇虎公司推出的扣扣保镖软件,腾讯公司认为,该软件鼓励和诱导用户删除QQ功能插件、过滤QQ广告,奇虎公司的行为具有不正当性。

  庭外争锋360公开信从我做起反捆绑

  昨天360针对此案发布公开信,反对捆绑,并称该公司愿意以身作则,并呼吁所有互联网企业,在软件下载时不捆绑。

  360称,巨头滥用捆绑的行为无异于在中小创业公司的头顶浇铸了一层厚重的水泥天花板,联众、开心网、迅雷、人人、暴风影音、UC等一批创业公司产品,相继成为巨头“抄袭+捆绑”屠刀下的“受害者”。3Q大战为中国互联网的发展敲响了警钟,行业中的垄断现象更是引发全社会的共同反思。

  国家行政和司法机关越来越关注互联网垄断遏制创新所造成的各种弊端。2011年,工信部发布20号令明确规定,互联网信息服务终端软件捆绑其他软件的,应当由用户主动选择是否安装或者使用。360呼吁全行业“从我做起,反抄袭,反捆绑,保护市场竞争”。

  腾讯公开信杜绝不正当竞争

  昨天,腾讯也发布了一封题为《让阳光照亮互联网公平竞争》的公开信,称互联网是新兴的行业,应该是一个公平竞争、充满创新、阳光透明的行业,但目前这个行业的不正当竞争现象非常严重,互相诋毁、恶意破坏,甚至一些安全软件直接截杀竞争对手,这样的现象司空见惯。

  腾讯认为,3Q大战,绝不只是两家企业之间的恩怨。不正当竞争现象在每个行业都有,但在互联网领域有了新特点,搞不正当竞争是高收益、低成本,让竞争的底线不断被降低。

  腾讯呼吁行业要自律,杜绝不正当竞争,“要引入惩罚性赔偿机制,对实施不正当竞争者予以严惩”。

  针对“自律公约”两方各有诠释重点

  360称,12月3日,公司出席《互联网终端安全服务自律公约》签约仪式,与9家互联网企业共同签署了《公约》。《公约》的签署代表着终端安全服务模式首次得到行业组织的规范化确认,也明确了在网络安全环境日益复杂的今天,为了更好地保护用户的利益,安全软件对于恶意程序拥有直接处置权,并对不正当竞争行为作了明确界定。

  腾讯称,《公约》在禁止恶意排斥一节中,特意指出,不得故意给其他合法产品设置障碍;禁止恶意拦截是指不得欺骗、误导或强迫用户修改默认设置,或强行修改用户设置,妨碍其他合法产品。腾讯认为,《公约》称禁止差别对待,是指不得滥用安全软件的功能,干扰或破坏与之有竞争的其他企业的终端软件服务。

  专家说法

  捆绑销售要区别对待

  中国信息协会副会长胡小明表示,捆绑销售要区别对待,对那些非法或危害用户利益的捆绑软件,应切断其获利通道。捆绑销售本身并无对错,是一种销售行为,而且这种销售行为在很多的情况下,给用户是带来好处的,寻求对用户都有利的东西来进行捆绑,这是应该得以支持的。

  但一些非法捆绑软件利用了用户的“糊涂”,就像是做传销,先给你渲染一种环境,让用户控制不住自己,结果导致自己上当,而这些非法捆绑软件从中获利。所以,如果从获利的角度上来看的话,应该切断其获利的通道,让它无法获利。从技术上和其他的方面来解决这个问题的。

  消费者选择权受损害

  中国消费者协会律师团团长邱宝昌表示,捆绑软件损害了消费者的知情权、选择权和公平交易权。当用户终端使用时需要下载一个软件,软件商在用户不知情的情况下,会在用户选择下载的软件上捆绑一个对用户没用的软件;退一步讲,即使用户知情,软件商会“一搭一”或“一搭多”地搭售软件,用户没有选择余地;而有的软件走流量、吸话费等,直接损害了公平交易。(记者 孙思娅)

【编辑:吴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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