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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官员强奸幼女案受害人家长决定不再申请抗诉

2013年12月11日 10:55 来源:新华网 参与互动(0)

  云南大关官员强奸幼女案受害人家长决定不再申请抗诉

  近期备受社会关注的云南省大关县官员强奸幼女案件受害人家长10日晚决定,将不对再审判决结果向检察机关申请抗诉,希望早日恢复正常的生活。

  10日晚,受害人家长对记者表示,尽管对被告人改判8年有期徒刑的结果并不非常满意,但是考虑到案子再持续下去对孩子影响会更大,家人商议后决定,不再就改判结果向大关县人民检察院申请抗诉。

  “我们只想尽快开始新的生活,感谢所有关注这件事情的人。”受害人的母亲说。

  9月24日,大关县法院对原大关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主任郭玉驰将4岁幼女掳至家中实施强奸一案作出一审判决,判处郭玉驰有期徒刑5年,不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后被检察机关提起抗诉,案件被发回重审。12月6日,大关县法院再审改判被告人有期徒刑8年。此前,被告人以庭外民事和解的形式赔偿了受害人15万元人民币。(记者 何春好)

【编辑:燕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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