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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男不准前妻再婚 持枪携硫酸30万“赔偿”

2013年12月11日 15:35 来源:四川新闻网 参与互动(0)

  “你不给我赔30万块钱,老子就要枪毙人了!”一名莽撞男子一手持火药枪,一手持硫酸瓶,冲一个女人叫嚣,可转眼间分文未得,就被民警拿下。原来,莽男与前妻离婚后,且不准她与别人恋爱,听说前妻与一个男人结婚后,非常气愤,便自制了一支火药枪,购买了一小瓶浓硫酸,找前妻索钱。近日,笔者从南充市顺庆区检察院获悉,涉嫌非法持有枪支罪的该男子已被执行逮捕。

  现年43岁的林山蒲,系高坪区江陵镇牌坊村人,长期在广东潮州建筑工地上打工。2002年,他与前妻黄红芳因感情不和离婚后,仍时常去纠缠黄红芳,且不准她与别人恋爱结婚。

  2013年10月,林山蒲听说黄红芳已与一个男人结婚后,非常气愤,便自制了一支火药枪,并购买了一小瓶浓硫酸,回到了南充。10月18日上午9时许,林山蒲将火药枪装满火药和铁砂子,别在腰间,同时将硫酸瓶揣在上衣口袋里,来到顺庆区潆溪街道前妻黄红芳的住处,寻找黄红芳未果,他便一手挥舞火药枪,一手挥舞硫酸瓶,向黄红芳的父母威胁道:“快喊你们的女儿回来,给我30万块钱,不然我就要枪毙人!”

  正在这时,黄红芳和她的丈夫回了家,林山蒲冲上去,找黄红芳要钱,遭到对方拒绝后,二人发生了争执。黄红芳的家人见状,立即打110报了警。正当林山蒲恼羞成怒,把枪口对准黄红芳时,顺庆区公安分局潆溪派出所的民警张力和杨振宇接到110指挥中心的指令后,迅速赶到了现场,将林山蒲制服,收缴了他的火药枪。经鉴定,林山蒲携带的火药枪近距离射击时,足以造成对人体的伤害。

  11月8日,顺庆区公安分局依法对涉嫌非法持有枪支罪的林三蒲予以刑事拘留。11月22日,经顺庆区人民检察院批准,林三蒲被警方执行逮捕。(除民警外,均为化名)(何学林)

【编辑:王浩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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