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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未婚先孕 孩子生下6个月不补结婚证被罚

2013年12月13日 09:16 来源:钱江晚报 参与互动(0)

  “悔不该当初啊!因为不懂法,白白多交一笔冤枉钱!”拿着一份刚刚收到的社会抚养费征收决定书,一对“小夫妻”懊悔不已。

  王小悦(化名)是千岛湖的姑娘,一直在杭州打工。去年年初,她和外地男子何小宽(化名)相识了,两人坠入爱河,过起了同居生活。去年6月,王小悦怀孕了,今年3月份生了一个胖小子。让他们意想不到的是,得子的喜悦尚未消失,就迎来了几名淳安县的计生工作人员。

  王小悦今年28岁,何小宽今年35岁,两人都已到结婚年龄,对于他们来说,这也是他们的第一个孩子。按理说,“罚款”轮不到他们头上。但,他们二人男未婚女未嫁,结婚证没有领,就已经有了孩子。

  事实上,王小悦和何小宽领到的这份“罚单”——依法征收社会抚养费,完全是他们自己造成的。

  今年4月初,县计生工作人员得知这对恋人有了孩子后,第一时间通过电话和他们取得了联系。在电话中,计生工作人员详细询问了王小悦的生产时间、是否剖腹产、身体恢复状况等内容,同时还特别嘱咐他们要尽早登记结婚。

  “根据现有的计生政策,男女双方符合法定年龄,生育第一孩,如果能在孩子出生后的6个月内办结婚证,就不需要征收社会抚养费了。如果超过时间的话,按照规定就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征收一定社会抚养费。”计生工作人员这样告知。

  面对工作人员的嘱咐,这对恋人却丝毫没有放在心上。

  在其后的几个月时间里,工作人员几乎每个月都会催对方尽早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王小悦所在村的计生联系员也不断提醒,但是对方却一直说在外出差没有时间。

  就这样,一直到了满6个月期限的最后一天,王小悦和何小宽才忽然想起了这件事。当天上午,两人决定趁着有空去县民政局登记结婚。可是,一件想不到的事发生了:女方的父母因为种种原因,忽然不同意两人领取结婚证。

  这个时候,这对恋人终于急了。

  王小悦急急忙忙来到当地计生部门,希望计生工作人员能够帮忙做一做父母的工作。但由于最后一天,时间紧迫,父母的阻扰加上双方携带的相关证件不齐全,这对恋人错失了这最后一次机会。

  面对该情况,计生工作人员虽然很惋惜,但是却不得按照规定对他们开出“罚单”。因王小悦是农业户口,而何小宽是非农业户口,根据相关规定,两人最少需交社会抚养费17000余元。

  “可否通融通融?我们当时也没想到最后一天会来不及!”面对这对恋人的恳求,工作人员也只能无奈地摇摇头。

  根据相关规定,对于这笔社会抚养费,如果对方一直逃避不履行,计生部门将在决定书送达之日后一段时间,向当事人发送催缴通知书,如果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依然没有及时缴纳社会抚养费,按照规定,计生部门可以将此案移交法院,由法院来处理。

  据了解,这样的例子,我县几乎每年都会发生几例。工作人员在此也提醒广大正处在婚育年龄的朋友们,最好能先结婚登记,后生孩子的,若未婚先有孩子,也要在孩子出生后的六个月内补办结婚登记手续,否则就将承担处罚。(刘晓 吴水雷)

【编辑:柳龙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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