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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禁令施行3年 商家仍然公开售卖电摩(图)

2013年12月17日 10:48 来源:福州晚报 参与互动(0)
福州禁令施行3年商家仍然公开售卖电摩(图)

  男子骑电动车载妻子回家,途中被一辆大货车碰倒,妻子头部被车轮碾过当场死亡(详见本报昨日A6版报道)。我市曾严查严处超标电动车,但其市场保有量仍呈增长趋势;虽然制定了地方法规,也明确了各监管部门的职责,但与超标电动车有关的道路交通事故时有发生。如何进行规范疏导和长效管理,考验着政府管理部门的智慧和能力。

  电动车事故多发违法现象常见

  记者查询了解到,今年我市发生与电动车有关的道路交通事故致人死亡的报道有20多篇,调出现场照片来看,出事的电动车多是超标电动车。

  11月30日,在白马南路福四中公交站附近,公交车刚开出站不远,便与同向而行的电动车刮碰,一名小男孩不幸死在公交车轮下。

  9月18日,三环路永丰互通路段,一辆厢式货车与一辆电动摩托车相撞,电摩上两名中年男子被撞飞数十米远,一人当场死亡,一人受重伤。

  8月22日,福飞南路龙腰公交站附近,一男子骑电动车被一辆正要进站的公交车撞倒,当场死亡……

  虽然超标电动车频发交通事故,但记者昨日在市区走访时还是经常可以见到它们的身影。

  记者昨日中午在三环路永丰互通看到,许多超标电动车驶上三环快速路。有的超标电动车超车时直接左拐进入机动车道,吓得路上的机动车紧急刹车。记者注意到,这些电动车均未安装后视镜,变更车道完全凭感觉。

  记者昨日下午在尤溪洲大桥和三县洲大桥等地看到,一些超标电动车图方便走机动车道,也有一些电动车不按道行驶,存在安全隐患。

  禁令施行3年多商家仍在卖电摩

  2010年,市政府常务会议通过、自2010年5月20日起施行的《福州市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规定,禁止销售不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未列入产品目录的电动自行车产品不得在本市五城区销售。禁令施行3年多,路面上却随处可见超标电动车,业内人士告诉记者,超标电动车其实一直在销售。

  4日,记者在业内人士带领下来到仓山区建新中路金祥路路口,发现占道的电动车多是超标电动车。在一家心艺电动车门店外停着一排超标电动车。据销售人员介绍,一般超标电动车的一组电池为6块,如需更好动力可以增配至8块或12块电池,配备12块电池的超标电动车速度可达每小时100公里左右。

  在前横路盛天现代城附近的晋安区超标电动车集中销售点,十几米宽的步行道被电动车占用后,仅剩下一条窄小的通道。

  业内人士告诉记者:“这些超标电动车多是拼装车,只是产地不同。销售量大的经销商大部分是自己组装,地点也就在城区内;销售量少的经销商大多是选择从浙江直接进货。超标电动车集中销售点目前主要分布在金山、城门、新店、汇达广场以及前横路、五里亭等地。目前,入选福州市合格电动自行车产品目录且在市场上占有一定份额的四五家品牌经销商,绝对不销售超标电动车。如果销售超标电动车被执法部门查处,他们将被暂停达标电动车上牌业务,继而直接影响到商家日后的市场销售份额。”

  电动车管理有法可依销售超标车很少被查

  据了解,《福州市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道路行驶管理;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负责编制并公布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目录;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对销售电动自行车实施监督管理;环境保护部门依法对生产者和销售者收集、贮存、处置电动自行车废电池的行为实施监督管理;城管执法部门负责电动自行车在临街人行道、公共场所停放管理,查处占道销售电动自行车的违法行为。

  “其实,福州的电动车管理无论是法律依据还是地方实践,应该来说都是比较成熟的。”业内人士告诉记者,最关键的是各部门是否在尽心尽力履行各自的职责。福州警方曾多次开展专项整治严查超标电动车上路、达标电动车交通违法行为等,但是销售超标电动车、占道销售电动车等违规行为却很少被执法部门查处。

  监管电动车应抓源头各部门要通力配合

  记者了解到,截至11月,我市登记注册的达标电动车有68万辆,业内人士估算超标电动车数目“不少于50万辆”。

  “电动车的市场保有量太大了,而且还呈上升趋势。”业内人士表示,接近120万辆的电动车,对于福州目前的警力来说管理起来比较吃力,而且一些本土的电动车品牌企业也在明里暗里销售超标电动车,原先投放的达标电动车的社会效应并未发挥出来,部分达标电动车依旧像一些超标电动车一样闯红灯、违法载人。

  “交通监控技术装置无法拍摄非机动车交通违法行为。单靠路面警力机动查处非机动车,不仅劳动强度大,而且收效甚微。”业内人士建议,整治超标电动车应形成常态化管理,还应适时对违规组装和销售超标电动车的源头进行曝光。

  业内人士告诉记者,超标电动车禁而不绝,一是源头监管有所松懈;二是达标电动车载重等方面无法与超标电动车相比;三是销售超标电动车利润高,正常情况下会比销售达标电动车多100元利润;四是超标电动车续航能力高于达标电动车;五是城区多桥梁,超标电动车动力遇坡段时大于达标电动车。

  “销售源头监管是根本,路面长效执法是关键,交通安全宣传必不可少。”业内人士建议公安交通、工商行政、城管执法等部门各司其职,疏堵结合,对电动车进行长效管理。(本报记者叶繁/文陈暖/摄)

 

【编辑:柳龙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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