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受辱电子证据可公证
2013年12月17日 14:26 来源:华西都市报 参与互动(0)
被人贴照片上网痛骂,隐私也遭到曝光。
日前,成都的小李面临窘境:想告贴主,网络信息难以取证,在律师建议下,小李办了电子证据保全公证,成功留下证据。12日,在中国公证协会第二届青年公证人讲坛上,这个案例备受关注。2013年《民事诉讼法》正式将“电子数据”规定为法定证据种类之一,电子证据保全公证成为热点。成都市律政公证处近3年办理这类公证的数量,每年上涨约40%,今年办理800多件。
昨日讲坛上,多名业内人士称,电子证据公证的对象新颖、特别,使这项公证变得特殊,也面临技术短缺、法律空白等亟待解决的问题。 (文中当事人为化名)
【编辑:王安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