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滚动| 国内|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新人结婚当晚新房进贼 五万多元红包被偷

2013年12月20日 14:48 来源:宁波日报 参与互动(0)

  江某、林某和胡某都是从外地来宁波打工的,三个人曾因盗窃被判过刑。刑满释放后,三人依旧无所事事并在牌桌上相识。

  一年前的一个下午,林某找到江某和胡某,说他看到暂住房附近有户人家正在办喜事,家里肯定有钱。当天深夜,三人带上作案工具来到新房附近。江某在外面放风,胡某和林某偷偷爬到二楼进了新房。不一会儿,胡某空着手出来了,说什么收获也没有。江某觉得奇怪,新婚人家红包总是有的吧?于是他让胡某在外面望风,自己进了新房。在房间里,江某看到桌子上有一个手包,一摸里面都是红包。一想胡某和林某不在身边,江某就想把红包独吞了。他随手拿了件衬衫把红包一包,然后下楼找了个隐蔽地方埋好。只带着一个伴娘的手包和一只手机,与胡某等人汇合。伴娘的包中有一千多元现金,三个人平分了。

  第二天下午,听别人说邻村有户新婚人家丢了好几万,林某和胡某顿时心生困惑。之后,江某悄悄返回埋包的地方,清点了一下红包,发现有现金5万多元。

  受害人报案不久,林某和胡某先后落网,江某却逃之夭夭。报案人丢失的金额跟林某、胡某的供述对不上,由于确实没有证据能够证明他俩偷了红包,据此北仑法院以盗窃罪判处林某有期徒刑9个月,胡某有期徒刑7个月,并各处罚金3000元。

  今年6月,江某在四川落网,被抓后他承认了自己偷红包的事实。法院审理后,以盗窃罪判处其有期徒刑3年6个月,并处罚金1万元。由于此案的案值发生了变化,为此法院昨天撤销了此前关于林某、胡某的判决,以盗窃罪判处林某有期徒刑3年2个月,胡某有期徒刑3年,并各处罚金8000元。(记者冯小平 通讯员北璎 陈红)

【编辑:柳龙龙】

>法治新闻精选: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