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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一处长受贿被判无期 10年间收取2400多万

2013年12月23日 07:32 来源:北京青年报 参与互动(0)

  记者昨日获悉,被控近10年间受贿高达2400多万元,多次利用政府财政补贴之机向企业索贿,要求按照政府财政补贴两到四成收取好处费。财政部企业司综合处原处长陈柱兵,被市一中院一审判处无期徒刑。

  利用国家扶持资金索要好处费

  检方共指控了陈柱兵9项罪行,主要都是在其担任财政部企业司综合处处长期间,利用掌握国家专项资金管理权,为企业获得政府专项资金提供帮助,向企业索取好处费。陈柱兵的受贿行为大部分发生在援藏期间以及在对物联网资金进行管理期间。

  陈柱兵到案后的供述显示,2010年9月,财政部联合工信部推出了一个支持物联网发展的专项资金的财政政策,在一次研究支持物联网发展的会议上,他认识了作为专家参加会议的卜凡金。后卜凡金与其商量,可利用二人作为工信部评审专家和财政部主管这项政策的官员的便利条件,通过帮助企业申请财政部专项资金,向企业要好处费。

  经商量,二人决定按照实际给企业拨付资金总额的20%收取好处费。2011年5月,卜凡金找到陈柱兵,表示有一家正在申请物联网专项资金的山东企业愿意给好处费。几天后,二人一起开车去了一家招待所,卜凡金从企业负责人处拿回30万元现金。收钱后,陈柱兵利用职务便利将该公司申报的资金额度提高到300万元。

  援藏期间向当地企业索贿

  2005年12月至2007年1月间,陈柱兵作为财政部选派到西藏自治区财政厅的援藏干部援藏。其即使在援藏期间也不忘为自己敛财。

  检方指控,陈柱兵伙同另一名被告人为西藏自治区某公司获得冶金独立矿山专项资金向财政部企业司工作人员提出予以关照,从而索取该公司好处费人民币206.5万元。

  此后至2011年间,陈柱兵又伙同他人为数家西藏自治区公司获得冶金独立矿山专项资金提供帮助,从上述公司获得好处费共计777万元,这也是他涉案数额最大的一笔。

  援藏结束后,陈柱兵仍继续从藏企捞油水。这其中有364万元来自有关联的两家藏企。

  西藏某集团公司的常务副总张某是另一家藏企的实际控制人。检方指控,张某为上述两家公司获得相应资金,先后给陈柱兵、方某及李某364万元。指控中提到的方某,当时在西藏自治区财政厅工作,自称与陈柱兵及李某是朋友。

  2011年上半年,张某又让方某帮忙向财政厅申报了清洁生产的项目,双方最后商定的好处费比例高达40%。

  北京三元和葛洲坝集团都曾被索贿

  陈柱兵被控的9项罪行中,开始时间最早、持续最长的一笔是,2001年9月至2009年11月,陈柱兵利用自己承办或管理冶金独立矿山专项资金、乳粉临时存储财政贴息资金、基本建设贷款财政贴息资金的职务便利,伙同黄某为湖南省怀化市某区获得冶金矿山独立专项资金、北京三元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获得乳粉临时存储财政贴息资金及中国葛洲坝集团公司获得基本建设贷款贴息资金提供帮助,共索取好处费155万元。

  除去陈柱兵之外,向其行贿的企业负责人和其他涉案人员也均先后被追责。(记者 李罡)

【编辑:王浩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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