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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骗事发后男子求助情人 女子帮忙忽悠警察犯窝藏罪

2013年12月30日 10:08 来源:荆楚网 参与互动(0)

  同居多时的男友因诈骗犯案来求助,女子就出面租房供他躲避,甚至忽悠前来调查的民警。最终,这对情人双双被抓,男友因诈骗罪被洪山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2年,女子则因窝藏罪被判刑半年。记者昨悉,此案庭审时,该女子曾在法庭上后悔不已,声称“以为自己没义务向警方提供信息,一切都是为情所困”。

  行骗事发后男子求助情人

  今年35岁的侯某是随州人。今年5月,侯某惊慌找到情人王某,称自己遇到点麻烦,要避两天风头。

  此前,侯某一直告诉王某自己是做装修生意的。其实,这一年多来,他一直是以诈骗为生。

  据查,从去年5月开始,侯某用一张花30块钱买到的“张某刚”的身份证复印件,四处应聘送货员,然后趁机卷跑店家提供的电动车以及收到的货款(本版7月4日曾报道)。

  一年内,侯某共骗倒10户商家,包括冷饮店、汽配店以及快递公司,卷走9辆电动车及价值5000余元的货款,总涉案2万余元。

  随着商家报警,侯某得知警方已经在调查他,便在做完汉口北最后一单后赶紧收手。

  情人忽悠警方被判窝藏罪

  其实侯某已有家室,因与王某是初中同学后发展为情人关系。

  情夫有难求助后,王某就到东西湖租下一套房子供他躲避,自己随后也搬过去同居,并拿钱供侯某日常花销。

  很快,洪山警方找到王某了解情况,但每次王某都称没见到侯某,“见到了一定告诉你们。”

  警方每隔3天就打一次电话询问情况,王某每次都称没见过,这引起了警方怀疑。警方随后跟踪王某,发现王某其实一直都在暗中给侯某通风报信,6月底,警方将侯某抓获,并将王某一同控制,警方告诉王某,她涉嫌窝藏罪。

  此案庭审时,王某的律师为她辩护称,王某为侯某提供房子和钱不是帮他隐匿,“她没有义务向警方提供信息”。

  而洪山法院认为,王某明知侯某已涉嫌犯罪,还为他提供房子和钱帮其逃匿,甚至向警方提供虚假信息,已构成窝藏罪。上月底,洪山区法院最终以诈骗罪判处侯某有期徒刑2年并处罚金3000元,而王某则构成窝藏罪,被判刑半年。王某得知将坐牢,悔不当初,连称自己是“为情所困。”

【编辑:朱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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