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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多次流窜自习室盗窃 一审被判拘役5个月

2013年12月30日 10:14 来源:呼和浩特晚报 参与互动(0)

  肖斌(化名)是我市一所高校的在校学生,课余时间他自己找了一份特殊的“兼职”——流窜至我市各大高校自习室行窃。肖斌自认为手段高明,没人发现时,却被警方通过监控视频将其锁定。昨日,记者从赛罕区人民法院了解到,肖斌因犯盗窃罪,法院一审判处其拘役5个月,并处罚金9000元。

  今年3月16日,赛罕区警方接到辖区一大学的学生报案,称其放在自习室的手机被人偷了,价值1000多元。接到报案后,民警立即赶赴现场开展调查。该学生告诉警方,他只是去了趟卫生间,五六分钟之后回来就发现放在自习室里的手机不见了。根据该学生提供的线索,民警调出案发当时的监控录像进行排查,有一名20岁左右的男子引起了民警的注意。警方在侦查中发现,从今年3月初,我市部分高校自习室内陆续发生多起盗窃案。作案手法极其相似,都是趁受害人短时间离开教室时,将其物品偷走。

  3月19日,这名男子又溜进另一所高校,这次他盯上了一个学生放在自习室里的背包,趁对方出去打水,迅速将背包拿走。接到报警后,警方判断该男子还会再次作案。3月底的一天,该男子一出现在学校,还没来得及下手,就被警方抓获。

  随后,赛罕区人民检察院指控肖斌犯盗窃罪,向赛罕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该检察院指控,今年3月,肖斌在我市多所高校盗窃他人财物,价值人民币4500多元,作案10起,应当以盗窃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庭审期间,肖斌对起诉书指控的事实作了供认。其辩护人辩称,肖斌在校期间表现良好,如实交代了公安机关没有掌握的犯罪情况,案发后部分赃物已发还失主,认罪态度较好。综上法院认为,肖斌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构成盗窃罪,鉴于肖斌如实供述自己罪行,认罪态度较好,法院一审判处其拘役5个月,并处罚金9000元。(记者刘芳 通讯员乌云毕力格)

【编辑:李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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