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南山区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受贿一审判12年
2013年12月30日 15:52 来源:深圳特区报 参与互动(0)
市中院开庭审理韩江受贿案。
2013年,深圳法院和检察院办理了不少官员贪污受贿的案件。南山区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韩江受贿案是我市司法机关惩治腐败的典型案例,市“两院”从审查起诉到开庭审理,紧密配合,环环相扣。
法院经审理查明,被告人韩江在1998年至2011年任职期间,先后利用职务便利帮助他人承揽工程、参与旧城改造项目等多个事项,收受贿赂人民币共计590.5万元。12月25日,深圳市中级法院对韩江受贿案作出一审判决,韩江犯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2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20万元。
【编辑:王安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