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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怀亮:难道因为我生在河南 地方穷补偿就少?

2014年01月03日 10:42 来源:广州日报 参与互动(0)

李怀亮

李怀亮和妻女团聚。

  一桩悬案让两个家庭支离破碎 虽真凶在逃但新《刑事诉讼法》使他无罪释放

  去年4月25日,被关押了12年的李怀亮走出了监狱大门,他回头朝监狱的铁门望了一望后,转身而去。12月17日,随着他获得98万元的国家赔偿,李怀亮终于向记者打开了话匣子,忆起12年的牢狱生活,李怀亮仍感后背发凉,虽然出狱大半年,但他每天还会做噩梦,高额的经济补偿弥合不了他的心理创伤。12年前,因无端被卷进一起杀人悬案,他的人生彻底转变。

  文/本报记者肖欢欢

  2001年8月2日晚7点多,尽管太阳下山了,河南省叶县湾李村的土地仍然冒着热气。村民李怀亮随便扒了几口饭,就趁着天黑,去村口的沙河边捉“爬叉”。

  捉“爬叉”后引火烧身

  “爬叉”是当地对蝉蛹的俗称,其实就是知了的幼虫,可以用来油炸吃,当地也有专人收购。

  这天晚上,放暑假在家的13岁女孩郭小丽也跟着母亲杜玉花一起去沙河堤捉“爬叉”,不过,她后来和母亲走散了。晚上9时许,杜玉花发现女儿还没回家,就和亲戚到处寻找,郭小丽仍无音信,郭家人立即以“女儿失踪”向警方报了案。

  同时,捉完爬叉的李怀亮心情不错,来到村口的小卖部买了一小瓶烧酒和花生米,正在店里喝酒的李怀亮听到村里人议论,说坝子上出了事,一个捉爬叉的女娃失踪了,而失踪者郭小丽就住在他家后院。随后,李怀亮也加入了寻找的行列,但他坦承,当晚也是去看看热闹。

  两天后,警方在沙河下游的庄头村发现了郭小丽的尸体。后经公安机关调查,确认她是被杀并被抛尸入河,随后,警方对当晚参与捉爬叉的人员进行了排查,李怀亮也因此进入警方的视野。

  李怀亮认为自己被警方怀疑,可能跟当晚在外面待的时间比较久有关。当晚,他还发现有两个陌生人从堤坝上经过,但因为不是本村的,所以也没打招呼。由于他经常在村里帮人盖房子,所以村民对他比较熟悉。他估计警方在向群众了解情况时,多次提到他,所以他嫌疑很大。8月4日下午,李怀亮被警方控制,警方认为他有重大作案嫌疑,将他带走。

  12年牢狱他瘦了30多斤

  出狱后的李怀亮,对于正常的日子反而有些不习惯了。每天有肉有菜,想吃什么就吃什么。

  最让他感到幸福的还是能一个人睡一个屋。对于出狱后的生活,李怀亮连说了好几个“真好,真幸福”。关了十来年,李怀亮说自己都关傻了,身体也不行了,没有进看守所的时候35岁,全身都是气力,一边种地,一边做建筑小工,一个人能提50斤重的灰桶,但现在,李怀亮说几句话就想不起来下句话该说啥,甚至不知道怎么跟人说话。

  言谈之间,李怀亮时常词不达意,前言不搭后语。在不断的审讯过程中,他的精神始终处于高度紧张之中,在被审讯的高峰期,他一天被提审5次。12年来,他整整瘦了30多斤。

  血型证明李怀亮并非真凶

  李怀亮说,在被判死刑的那一刻,他心里咯噔了一下,想起了电视剧中那些被行刑的犯人在死前吃“上路饭”的情形。

  李怀亮的三姐李爱梅说:“现场留下的血迹的血型是O型,我弟弟是AB型,那闺女是A型,而且我弟弟拿个蛇皮袋子,一只手摸着爬叉,一只手抓住袋子的口,如果我弟弟杀了人,爬叉肯定跑光了。”

  而李怀亮能最终无罪释放,多少也有些运气因素。河南省高院院长张立勇也表示,指控李怀亮犯罪的主要证据就是其归案后曾经作过9次有罪供述,但前后供述之间、有罪供述与其他证据之间存在明显矛盾,案件存在多处疑点。如血型问题,再如鞋印问题,李怀亮平时穿44码的鞋,而侦查人员从现场提取的鞋印经鉴定为38码空调凉鞋。因证据不足,长期不能定案,李怀亮被羁押了近12年。

  新《刑事诉讼法》实施后,河南法院坚决贯彻疑罪从无裁判原则,在既没有“真凶落网”,也没有“亡者归来”的情况下,以证据不足、不能认定构成犯罪为由,对李怀亮宣告无罪。“可以说,新刑诉法救了李怀亮一命。”河南省高院一名法官表示。

  家人无法再生活在村里

  不经意间被卷进一场杀人风波,后果却是家破人亡,妻离子散。谈起为李怀亮申冤的路程,三姐李爱梅歇斯底里地放声大哭,她说,弟弟这辈子都毁了,12年青春没了,名声也被搞臭了。

  自从弟弟出事,李爱梅一直在为弟弟的事情奔波。为了“营救”弟弟,李爱梅这些年在县里给一家工厂做门卫,每月1200元工资,全家的积蓄几乎都用在申冤上。

  2011年5月5日,李怀亮86岁的老母亲辞世,“弟弟一回来就说要见老母亲。我没敢告诉他母亲已经没了,就怕刺激他。”

  在被羁押的12年间,李怀亮在农村的老宅已经荒废。在女儿都嫁人后,妻子也受不了村里人的指指点点,离开了家。父亲出狱之后,李怀亮的女儿将这个消息告诉母亲,希望她能回来,随后李怀亮和妻子在叶县县城里租了房子。李怀亮的两个女儿没法在村里生活,早早就嫁人了。

  李怀亮说,虽然获得98万元国家赔偿,但这远远弥补不了自己被关押12年所带来的精神创伤。自己这一生,也因为这桩意外的牢狱之灾而彻底被毁。他准备用这笔钱在叶县县城买套房子。“农村老屋是没法住了,大家都认定我是杀人犯,风言风语,吐沫都能淹死人。”他说,等到身体休养好后,他就出去找工作。

  两个破碎的家庭

  生活同样支离破碎的不止是李怀亮一家,郭小丽死得不明不白,一直没有真凶出现。

  随着2013年4月李怀亮被无罪释放,郭小丽一家再度陷入绝望。“如果他(李怀亮)不是凶手,那凶手是谁?我女儿就这样白死了吗?我只想为女儿的死讨个说法。”

  杜玉花家以前是磨豆腐的,日子还过得去,但12年来无心做买卖,如今房子也成了危房。去年,当地政府对她家进行困难救助,帮她家盖了新房,还承诺为其儿子找份工作,但她仍要一个真相。

  李爱梅说,她对郭小丽家的遭遇深表同情,法律也确实应该给人家一个公道,抓出真凶:“可是这个人不是我弟弟杀的,不能说找不到真凶,就随便找个人来当替罪羊,不能一个家庭破碎了,又让另一个家庭也破碎。”

  要求“同命同价”

  望得到浙江叔侄案同样赔偿

  历经12年艰辛波折,河南省高院2013年12月17日宣布,李怀亮因被羁押12年,获得国家赔偿合计98万元。但李怀亮和律师都认为,这个数额偏少。12月24日,他向省高院申请复议,要求国家赔偿147万元。

  “之前给的20万元太少了,羁押12年的李怀亮,比起在监狱服刑10年的浙江叔侄案赔偿少得多。”针对这次复议申请,李怀亮的律师王永杰表示,与浙江叔侄案赔偿相比,李怀亮的赔偿明显偏低。李怀亮在申请书中说:“如果浙江叔侄案监狱服刑劳动10年,赔偿精神抚慰金45万元,我被羁押12年,精神抚慰金500万元也不多。但我仅要求赔偿精神抚慰金54万元,平顶山市中级人民法院都不愿意给,说不过去。难道就因为我出生在河南,地方穷,补偿就该少一些?”

  李怀亮的代理律师王永杰也表示,李怀亮被羁押12年,精神上的痛苦远超浙江叔侄。在监狱服刑每个月可见到亲人,浙江的张辉、张高平服刑10年,赔偿精神抚慰金45万元,而在看守所羁押的李怀亮,除了开庭能见到亲人,其他时间都见不到亲人。并且,李怀亮的母亲在其关押期间,因为日夜思念儿子,精神恍惚,于2011年5月去世。这种精神上的痛苦程度差距有天壤之别。

  李怀亮在复议申请书中说,在他被羁押的12年里,“我的母亲为了替我申冤,整天磕头祷告,死前额头上的大包还未消退。母亲临死,我未能见她老人家一面,没有尽到为人子的孝道”。他的两个女儿因避免背负杀人犯女儿的恶名,早早出嫁,“至今,两个孩子与我没有亲切感,我空背父亲的符号,我没有尽到为人父的责任”。

【编辑:王安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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