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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多次聚众斗殴持枪伤人 被称“地霸”获刑10年

2014年01月10日 09:53 来源:华声在线 参与互动(0)

  聚众斗殴、非法持枪、故意伤害都是严重危害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扰乱社会秩序的犯罪行为,都应从快从严从重打击。近日,汨罗市法院对涉嫌以上几项罪名的被告人黄某某进行了一审宣判,其犯聚众斗殴罪、非法持有枪支罪、故意伤害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年。

  黄某被当地人称为“地霸”,曾多次聚众斗殴持枪伤人。2009年9月,黄某某因为生猪屠宰的专营权问题,欲报复雷某某,并准备了猎枪、砍刀、鱼叉、面罩等工具。某晚,黄某某一伙人拦住雷某某等人驾驶的面包车,并持猎枪朝车射击,造成一人轻伤,4人轻微伤;2012年4月30日晚,黄某某在某KTV与他人发生纠纷过程中将他人打成重伤,事后其家属赔偿了被害人损失70500元。

  法院认为,被告人黄某某成帮结伙持械在餐馆、交通要道等公共场所聚众斗殴,其行为已构成聚众斗殴罪;违反枪支管理规定,非法持有枪支,其行为已构成非法持枪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一人重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法院依法数罪并罚,作出上述判决。 (记者 李佐通讯员 黄琼)

【编辑:马婷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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