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法院掀追债行动 首日发放8481多万执行款
“终于拿到工资啦!”1月13日,广西三级法院统一行动,开展涉民生案件专项执行活动。广西高级法院通过广西执行指挥中心远程视频指挥系统,对该活动统一指挥,统一发放执行款以及司法救助金。当天全区法院共同向605个案件的4087名当事人,发放8481万多元执行款。这其中,有不少是被拖欠工资的农民工。多名困难当事人,还收到了法院送上门的192万多元司法救助金。
昨日上午10时30分许,在广西高级法院信息集中控制中心,通过广西执行指挥中心的大屏幕,记者看到了各基层法院的执行现场。在西乡塘区法院的执行现场,李某海等9名教师,从法官手中领到了南宁市某职业培训学校拖欠两年的工资,共6.2万多元。在北海市海城区法院,该院也为164名农民工发放67万元被拖欠的工资。在上林县法院,吴某的家属则拿到了由该县政府代某中学赔偿的30万元。原来几年前,吴某是某中学的职工,后在工作岗位上死亡,法院判决某中学赔偿吴某家属40万元。可某中学在赔偿10万元后,再无能力赔偿。案件进入执行阶段后,经多次协商,最终上林县政府代该中学清偿了债务。
当日,广西高级法院院长罗殿龙将10万元执行款送到了南宁市邕宁区蒲津路农某的家中。7年前,因交通事故导致农某残疾,生活无法自理。法院判决由肇事方赔偿农某各项损失12万多元。去年12月,法院经多方查找,终于帮农某追到10万元执行款。因农某因身体原因不方便上门领款,于是罗殿龙上门送去执行款。
当天的执行现场,法院对赖账不还的吕某、叶某等32名“老赖”给予15天的司法拘留处罚。另外,还有34名“老赖”被法院采取查封、扣押、冻结、强制迁出等强制措施。
广西各级法院此次涉民生案件专项集中执行活动,重点是追索劳动报酬(包括农民工工资)、赡养费、扶养费、抚养费、抚恤金、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医疗损害赔偿、工伤赔偿、刑事附带民事人身损害赔偿以及最高人民法院挂牌督办的相关案件等10类。整个执行活动从2013年12月中旬开始,到2014年6月底结束。经过摸底排查,截至2013年12月底,全区法院共有1472件涉民生执行案件,未结标的8816.35万元。到今年6月,这些案件将全部执结完毕。春节前,广西各级法院将集中执行一批拖欠农民工工资等劳动报酬案件,以及申请执行人生活极端困难的案件。(记者 王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