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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法官有人脉方能跳槽拿高薪

2014年01月27日 08:51 来源:北京晨报 参与互动(0)

  “在深圳,一般的法官检察官一年也就10多万元工资,而一跳槽到企业,年薪100多万甚至200多万。”深圳市人大代表郭小明的发言引起众多代表的共鸣。在25日“两会”分组讨论现场,郭小明等人大代表呼吁,警惕深圳司法人才的流失。(1月26日《南方都市报》)

  企业职工年薪当然并没有高到平均一两百万,哪怕是在高收入的深圳。许多法律专业高材生漂在深圳,找不到工作也是常事。换言之,即便是在深圳企业中,即便是在法律行业中,一两百万也是绝对高薪,这样的职位并不是随手可得,而是稀缺的很。法官检察官能够轻易谋得这样的职位,绝非仅仅因为他们的工作经验,而更多在于他们工作中积累的各种人脉及其他资源。这才是他们跳到企业能够拿到一两百万的根本。

  同样,不仅是法官检察官,很多企业对机关干部的跳槽都是青睐有加的,这其中,都是一个道理。否则,为何辞职的基层公务员很难有此厚遇,而都不得不从头干起呢?资源就是效益,这本身没有问题,但公务人员尤其是领导干部,从机关直接跳槽到企业任职后,会否在与其他单位打交道的过程中制造出不正当竞争,乃至扰乱正常的市场秩序呢?尤其是当他们再与原来任职或相关机关单位打交道时,会否影响到行政权力的公平行使呢?

  预防包括法官检察官在内的公务人员,尤其是领导干部跳槽到企业任职,不仅是个关乎工资收入的薪酬问题,其实更是个如何完善执行的权力监管问题。当然,回到公务员收入这个主题中,也恰恰表明,公务员的收入其实真不是只凭工资来衡量的。某种意义上来讲,一两百万的跳槽年薪就是个生动注脚。即便不跳槽,这种潜在价值也必然会催生出一定的隐性福利。(刘化喜)

【编辑:王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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