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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法院三年内实现每庭必录和具备庭审直播条件

2014年02月13日 18:44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中新网广州2月13日电 (索有为 马远斌)13日举行的广东省中级法院院长会议提出,争取三年内全省法院均实现“每庭必录”和具备庭审直播条件。

  为利用好司法公开的倒逼机制,广东高院常务副院长陈华杰在会上称,广东省法院将从今年起做到“每庭必录”,珠三角地区法院要在2015年前完成建设任务,其他地区法院要在2016年完成建设任务,争取三年内全省法院均实现“每庭必录”和具备庭审直播条件,同时加强12368诉讼信息服务平台等载体建设。

  据了解,近年来,广东法院全面推进量刑规范化改革、规范小额诉讼程序操作、优化行政审判管辖制度、研发精细化执行工作管理系统、探索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扩大知识产权审判“三合一”试点等诸多改革,实现了来信来访数量稳中有降,来访人数连续六年下降。在前不久闭幕的广东省十二届人大二次会议上,广东省法院工作报告通过率达93.27%,同比提高了1.2个百分点。

  广东高院专门成立了全面深化司法改革领导小组,由广东高院院长郑鄂任组长。领导小组将力争正确处理好遵循司法规律与结合地方实际的关系、司法文明进步与维护社会大局稳定的关系、整体推进与重点突破的关系,以及中央顶层设计与地方首创的关系,确保法院改革创新积极稳妥、有序、准确推进。

  郑鄂表示,2014年是广东法院的“改革创新推进年”、“司法公开深化年”和“队伍建设强化年”。为更好地服务广东经济社会发展,将指导和支持广州海事法院充分发挥海事海商案件审判职能作用,推动企业积极参与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建设;推广银行征信信息导入系统,将执行案件信息自动录入银行征信系统和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平台,推动广东社会信用体系、财产登记和公示体系以及社会协助执行体系建设;推广行政首长出庭应诉,强化行政机关的法治意识和法治思维,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加快去行政化步伐,创新审判工作机制,逐步取消院长、庭长审批案件制度,由主审法官或合议庭审判长签发裁判文书;准确把握三级法院功能定位,省法院、各中院不得就个案审理情况要求下级法院作汇报,确保下级法院的审级独立。

  另据了解,根据中共广东省委十一届三次全会通过的《中共广东省委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意见》,广东省法院13日出台了《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为全面深化改革提供司法服务和司法保障的若干意见》。(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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