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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去年共查办500件贪污贿赂案568人

2014年02月14日 15:23 来源:羊城晚报 参与互动(0)

  昨日下午,广州市检察院通报了广州市检察机关2013年的工作情况。根据通报,广州检察机关去年共查办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案件500件568人。

  在立案查办的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案500件568人中,包括广州检察机关立案查处的科技信息系统系列贿赂案25件29人;立案查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等渎职侵权犯罪案件134件163人。

  典型案例

  ●陈显斌等泄露国家秘密案

  该案是广州市第一宗涉及考试作弊,并由反渎职侵权检察部门立案侦查的涉嫌故意泄露国家秘密案。陈显斌等7人涉嫌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一案,最初由公安机关侦查,并以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罪移送起诉。经审查,陈显斌等人的行为不符合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罪的犯罪构成,而涉嫌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属检察机关直接侦查案件的范畴。负责办理该案的海珠区检察院补充了陈显斌等7人在开考期间向同案人购买答案并向20多名考生实时播报的犯罪证据,并于2013年11月以被告人涉嫌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向海珠区法院提起公诉,法院于2013年12月12日做出生效判决,以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判决被告人陈显斌有期徒刑1年6个月,判处6名从犯有期徒刑1年。

  ●黄志红系列贿赂案

  2010年以来,广州市检察院陆续接到国有企业广东南方碱业股份有限公司职工实名对该公司领导层存在重大职务犯罪的举报。侦查人员经过侦查,从单一的举报线索逐渐深挖出包括该公司原董事长黄志红(副局级)、总经理奉国忠(正处级)受贿在内的重大系列贿赂案件。广州市检察院共立案查处了该公司从“普通办事人员”到“一把手”的贿赂案件共12件12人,现已全部侦查终结。

  ●机动车尾气检测渎职、受贿系列案

  2011年7月,广州媒体关于“尾气临检超标,交钱当即达标”的报道,引起了广州检察机关反渎职侵权部门注意。初查发现,在茅岗路、天源路等机动车尾气路检点,广州市环境监测中心站纪晓鹏等检测员伙同交警杜立新、郑坚胜,利用联合开展机动车尾气执法检测的职务便利,与社会人员杨建波等人相互勾结,将所拦截车辆统交杨建波等人处理,对检测不合格的车辆由杨建波指定到附近的修理厂进行虚假“检修”,期间以每台300至600元不等的“维修费”向司机收取后放行。

  检测人员还将部分尾气排放合格的车辆检测成不合格,车辆要经杨建波指定的修理厂“检修”并交费后,检测人员和交警才予以放行。事后,检测人员和交警按照事先商定的标准收受杨建波等人给予的“好处费”。2012年8月至2013年11月,广州检察机关反渎职侵权部门先后立案查处了广州涉环保、交警人员渎职、受贿犯罪系列案件8件14人。以涉嫌滥用职权罪、受贿罪分别对广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黄埔大队副大队长杜立新,原广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白云一大队民警郑坚胜,广州市环保局环境监测中心站检测员纪晓鹏、陈鸿展等人立案侦查。目前,该系列案已被法院判决。

  ●污水治理领域渎职、受贿犯罪系列案

  广州市检察机关反渎职侵权部门立案查处了广州市污水治理领域渎职、贿赂案件7件7人,均为大案,其中要案2件2人,涉案总金额达数百万元,包括对截污工程疏于监管,导致南湖的水质量和生态环境遭受严重破坏的广州市污水治理公司党委书记张某旺(正处级)、副经理杨某基(副处级)涉嫌玩忽职守、受贿案等。截至目前,该系列案已全部侦查终结并移送审查起诉。其中,已向法院提起公诉6件6人,5件5人已被判决。

【编辑:吴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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