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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赠房给侄子 去世又立遗嘱将房给妻子被判无效

2014年02月17日 18:06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中新网盐城2月17日电 (于从文 王加冠)“手持丈夫遗嘱,白纸黑字,却要不回房子。”17日,家住江苏省响水县运河镇的刘女士,看着丈夫张老汉给自己的“遗嘱”,话语中透露无奈。因此前张老汉已将房屋赠与侄子张某,且办理了过户登记,响水县法院一审判决,被告刘女士十日内返还原告张某房屋。

  据了解,家住响水县城中央花苑的张老汉膝下无子,老伴去世的早,平日里与侄子张某相依为命。2008年8月,张老汉担心自己死后财产无人继承,于是将唯一的房屋书面赠与侄子张某,并办理了过户登记手续。

  2010年2月,张老汉与刘女士谈起夕阳恋并很快组成家庭。2013年初,张老汉因病去世,留下一份遗嘱,称其居住中央花苑的套房及屋内所有财物均由刘女士继承。

  料理完张老汉的后事,侄子张某考虑到刘女士年岁已高,于是提出能否由她出资一部分,自己便放弃房子的权属。可是这一提议遭到刘女士的拒绝,她认为丈夫已经订立遗嘱将房子给她,张某应当搬出去。经过多次协商不成,张某将刘女士告上了法庭。

  法院审理后认为,张老汉生前已经将房屋赠与侄子张某,并办理了过户登记,因此张某系案涉房屋的所有权人。张老汉在临终前又订立遗嘱将案涉房屋由刘女士继承属于无权处分行为,因此该遗嘱当然无效。法院最终判决刘女士十日内返还原告张某位于中央花苑的房屋。(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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