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滚动| 国内|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演员醉驾出事故积极赔偿获轻判

2014年02月18日 13:25 来源:京华时报 参与互动(0)

  演员王某醉酒后驾车发生事故被查,被认定负事故全责。记者昨天获悉,通州法院一审以危险驾驶罪判处其拘役3个月,罚金2000元。

  现年32岁的王某是一名内地男演员,公开资料显示他曾被评为“中国广告模特大赛最佳风度先生”,曾参演过《生路》等电影及电视剧。法院查明,2013年10月16日0时许,王某酒后驾驶宝马轿车由东向西行驶至通州区新华东街东关路口,与贾某驾驶的本田牌小轿车发生事故,造成两车损坏,贾某受伤。经通州交通支队认定,王某负事故全部责任。经抽血检测,王某体内酒精含量为225.6mg/100ml。王某后被抓获。

  受审时,王某对指控的事实无异议,称自己一时糊涂。据悉,王某案发当日和朋友一起喝酒,以为不会遇到查酒驾的就没事。辩护人认为,王某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积极赔偿对方经济损失共计4万余元,请求法院对王某从轻处罚。

  法院认为,王某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其行为构成危险驾驶罪,依法应予惩处。王某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罪行,已赔偿对方经济损失并取得谅解,依法可对其从轻处罚。

【编辑:王硕】

>法治新闻精选: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