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一中院正式受理杨剑波起诉中国证监会一案
2014年02月19日 10:44 来源:北京日报 参与互动(0)
昨天下午,杨剑波起诉中国证监会一案,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已正式受理。记者昨晚从代理杨剑波一案的杨翼飞律师处证实,目前法院尚未通知开庭日期。这或许意味着,光大“乌龙指”案主要当事人、时任光大证券策略投资部总经理的杨剑波在未来3个月内,将与证监会对簿公堂,具体开庭时间由法院安排。
今年2月8日,杨剑波因不服判罚,将证监会告上了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认为中国证监会将此案判罚为内幕交易的法律依据不足,对其个人判罚过重。此时距离震惊A股市场的光大证券“乌龙指”事件过去已经五个多月。杨剑波被证监会给予警告、罚款60万元并终身禁入证券市场的处罚。
杨剑波案的代理律师杨翼飞介绍,按法院审理程序,法院自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把诉状副本送达证监会,被告在收到之日起也须在十日内向法院提出答辩状;法院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杨剑波,上述过程称为开庭前准备。一般情况下,法院应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作出一审判决。
【编辑:王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