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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强:充分运用新媒体 大力推进司法公开公正司法

2014年02月20日 13:37 来源:人民法院报 参与互动(0)

  最高人民法院新闻局和中国互联网协会联合举办的新媒体与司法公开座谈会19日上午在京举行。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出席会议并讲话,要求各级人民法院进一步推进司法公开、公正司法,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推进平安中国、法治中国建设作出积极贡献。

  座谈会上,中国互联网协会副理事长黄澄清,陈卫东、董关鹏、刘斌、王军等专家学者,张国庆、祝华新、邓飞、姚博、余玮等网友代表,潘健、杨新华、孟波、李方、杨怀章、李大华、吴海鹏、苏静、曲冰等网络媒体代表,围绕“司法与网络媒体的互动与互信”主题畅所欲言,在高度肯定人民法院司法公开工作的同时,也对强化司法与传媒之间的互动与互信工作提出了许多意见建议。

  周强代表全国法院和广大干警向与会嘉宾以及包括网络媒体在内的各类媒体表示衷心感谢。他指出,近年来,在各类媒体包括网络媒体的大力支持下,人民法院各项工作取得了新的进步,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生动实践得以有效展现。

  周强指出,21世纪以来,科学技术日新月异,尤其是信息技术飞速发展,对经济社会发展,对人民法院工作产生了深刻的影响。一方面,为人民法院推进司法公开提供了前所未有的机遇;另一方面对人民法院的运行机制、司法公开能力提出了新的挑战。同时,人民群众对阳光司法的要求,对审判、执行工作公开的期待越来越高,各级人民法院要适应形势的需要,顺应人民群众的期待,抓住机遇,迎接挑战,通过全媒体,全方面、全过程地推动司法公开、公正司法,提升司法公信。

  周强要求,人民法院要通过全媒体主动、全面发布权威信息;认真倾听人民群众呼声,充分发挥新媒体传播速度快,参与范围广等特点,准确发布司法解释和案件审理、执行信息,健全裁判文书公开、审判流程公开、执行信息公开平台;增强裁判文书的说理性,增强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了解、理解和信任。要通过司法公开平台,充分听取人民群众对法院的意见、建议,认真听取人民群众的各种诉求,通过新媒体、全媒体增强司法与媒体的相互联系,增强互信。

  周强强调,要进一步构建司法与媒体的良性互动关系。人民法院要自觉接受舆论监督,尊重新闻传播规律。媒体要尊重司法规律,依法进行舆论监督。各级人民法院在审理、执行案件中,对舆论监督既不能无动于衷,也不能为舆论所左右。

  周强强调,人民法院要充分运用网络及微博、微信、新闻客户端、手机等搭建司法公开平台,更好地服务人民群众。要用群众听得懂的语言、喜闻乐见的形式,及时动态反映法院工作情况。要为媒体进行舆论监督、传播司法信息创造条件。同时,要加强与媒体、专家、学者和网友之间的沟通、联系,认真听取社会各界对人民法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不断改进工作,携手为推进司法公开、公正司法创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座谈会前,前来参加座谈会的代表们,在最高人民法院新闻局工作人员的引导下,步入最高人民法院信息集控管理中心,实地实景地体验了当前人民法院信息化建设的最新成就。2013年以来,全国各级人民法院将深化司法公开作为确保司法公正的有力举措,全面推进审判流程公开、裁判文书公开、执行信息公开三大平台建设。工作中,人民法院进一步健全新闻发布制度,不断创新司法公开的形式和途径。最高人民法院开通了官方微博、微信和新闻客户端,建立中国法院庭审直播网,2013年全国法院共开展庭审网络直播4.5万次,有效增强了司法透明度。另外,最高人民法院还联合31个高级人民法院,建立法院微博“国家队”,设立“全国法院微博发布厅”,通过微博等新媒体及时直播了薄熙来案、奇虎与腾讯公司不正当竞争案等案件审理过程,取得了良好的法律和社会效果。

  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景汉朝主持座谈会,最高人民法院机关各部门负责人出席座谈会。 (记者 张先明)

【编辑:王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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