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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人大代表养情妇被开除党籍 情妇对结果不满

2014年02月22日 03:12 来源:新京报 参与互动(0)

李姗姗在微博上发布的罗志元照片。网络截图

李姗姗在自己微博上发布的照片。网络截图

    ■ “河南一人大代表被举报遗弃私生女”追踪

    新京报讯 (记者何光)近日,网民李姗姗实名发帖,举报河南省人大代表罗志元包养情妇、遗弃私生女、通过疏通关系获取人大代表资格。李姗姗自称是罗志元的情人,两人因抚养费闹翻。昨日,河南鹿邑县委宣传部称,罗志元已被开除党籍。

    昨日下午,河南鹿邑县委宣传部发布事件调查处理结果。据该县县委宣传部相关负责人介绍,调查证实,罗志元包养情妇事实成立,罗志元已通过书面形式请求辞去河南省第十二届人大代表和鹿邑县第十四届人大代表职务,该县目前建议由人大依照法律程序,依法终止其人大代表资格。

    此外,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一百五十条第三款“重婚或者包养情妇(夫)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的规定,经中共鹿邑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研究决定,给予罗志元开除党籍处分。

    河南鹿邑县委宣传部相关负责人还对新京报记者表示,经调查,无证据证明罗依靠“疏通关系”获取人大代表资格。关于原告李姗姗与被告罗志元子女抚养费纠纷一案,由鹿邑县人民法院依法审理。

    ■ 追访

    举报人称对处理结果不满意

    昨晚,举报人李姗姗在接受新京报记者采访时称,对处理结果表示不满意,“把他开除党籍、人大代表也撤了,但谁去追究他更多的责任?谁来解决我的问题?”。

    李姗姗称,自己因举报事宜已病倒,但未接到罗志元私人的关心。

    前日,罗志元在接受新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在鹿邑县公布调查处理结果后,他愿意承担应该承担的责任,同时表示,关于李姗姗向其提起子女抚养费纠纷一案,是因他与李姗姗感情破裂后,李向其提起过高额抚养费,他觉得无法承担,才被李闹上法院,他表示愿意与李坐下来协商,“希望有个好的结局,毕竟孩子是无辜的”。

    不过李姗姗否认了罗的这一说法。她称,自己所有的诉求均是在法律规定范围内的,并不过分。

    新京报记者 何光

【编辑:邓永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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