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冒充军人诈骗15名女性 男子“三进宫”再领刑7年

2014年02月26日 10:36 来源:中国甘肃网 参与互动(0)

  酒泉市曾有3次诈骗犯罪前科的无业游民曹某,冒充军人并隐瞒婚史,先后骗取15名女性的信任和其谈情说爱并诈骗钱财39090元。记者2月25日从肃州区人民法院获悉,曹某近日因犯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罪被该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7年。一审判决后曹某不服,提出上诉。

  现年37岁的曹某系酒泉市肃州区无业人员,1999年开始曾因诈骗犯罪,3次被法院判刑11年,先后在白银、金昌等地服刑。2012年2月,曹某结婚成家后仍然不务正业继续坑蒙拐骗。2013年1月,某法院女法官小晴(化名)经朋友介绍结识了自称是“某部队五级士官”的曹某。第一次见面吃饭,曹某便用花言巧语骗得小晴的信任,以“银行卡和证件丢失取不出钱”为由向小晴借款1500元。此后1个多月,曹某与小晴谈情说爱期间,编造出母亲看病、银行卡丢失等诸多谎言,多次向小晴借款6900元。2013年7月10日,曹某被肃州警方抓获。

  法院审理查明,曹某于2013年1月至7月期间,或通过QQ聊天,或通过熟人介绍,冒充军人身份,先后骗取15名受害人的现金39090元,用于日常花销及买彩票、赌博。

  肃州区法院审理认为,曹某系累犯,未退赃,依法应从重处罚;因其具有坦白情节,认罪态度较好,可从轻处罚,故以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罪一审判处其有期徒刑7年。曹某不服,已提出上诉请求。(通讯员王艳萍首席记者董开炜)

【编辑:朱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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