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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20亿村官”受审 逼迁租户索贿2000万元

2014年02月27日 09:44 来源:人民网 参与互动(0)

  2月26日,备受关注的深圳“20亿村官”周伟思一案历经1年后,在深圳市中院开庭审理。周伟思涉嫌受贿罪、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单位行贿罪被公诉。

  当天,该案庭审时间超过12小时,控辩双方充分表达了各自意见。深圳市中院相关负责人表示,合议庭依法合议后将择期宣判。

  与周伟思一同成为被告的还有共同受贿的深圳市泰德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深圳市泰德建实业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范胜命,以及被告单位深圳市龙岗区南联股份合作公司、深圳市泰德建实业有限公司、深圳市泰德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逼迁租户索贿2000万

  深圳市检察院起诉周伟思犯罪事实为:2004年,周伟思帮助不具备房产开发资质的叶氏电气公司获得南联小学片区旧城改造项目的开发权,叶某东拿出500万元港币用于感谢周伟思、范胜命。范胜命收取该款后将港币兑换成530.5万元人民币,将其中500万元人民币送给周伟思,自己留下30.5万元人民币。

  2011年6月,天基公司在深惠路段拆迁四栋物业并赶走租户谢庚贵过程中,周伟思利用职务之便提供了帮助,叶某东为此送给周伟思人民币400万元。同年9月,天基公司将旧改项目转让给案外人远某地产有限公司,获利20多亿元人民币,此后,周伟思和范胜命商量由范胜命出面向叶某东索要好处费,叶某东遂送给范胜命人民币2500万元,送给周伟思人民币2000万元。

  为违建行贿近百万元

  另据深圳市检察院调查,2009年9月,在南联公司和泰德建实业公司合作建设统建楼过程中,周伟思为泰德建实业公司解决了资金问题,泰德建实业公司实际控制人范胜命送给周伟思人民币200万元表示感谢。因上述统建楼土地性质为工业用地,不能建设商住楼,为使统建楼顺利建成并通过检查,时任南联公司副董事长的周伟思多次送给龙岗区城管局副局长兼土地监察大队长、查违办副主任何永华共计港币20万元。

  深圳市检察院还诉称,2006年9月,泰德建投资公司与深圳市龙岗区龙岗股份合作公司签订杨梅岗、格水村片区旧城改造合同,因规划草案中绿地调整、容积率等内容突破了法定图则,为使该草案能通过深圳市规土委龙岗管理局初审,泰德建投资公司董事长范胜命通过该公司法律顾问黄华送给深圳市规土委龙岗管理局副局长陈道义30万元港币,后在陈道义主持的技术会议上初审通过了改造规划中将两块不相连的绿地合并在一起的意见。

  否认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

  在当天庭审过程中,周伟思对指控其于2011年收受叶某东人民币2400万元犯受贿罪的指控有异议,认为其2007年底才任龙岗街道南联社区工作站副站长,在此之前即已协助叶某东取得南联小学片区旧改项目并协助进行拆迁,此时其还不属于国家工作人员和依法从事公务的人员,对于收受该笔款项的行为,应以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论处。

  范胜命仅对深圳市检察院提出的其于2004年和2009年先后向周伟思行贿500万和200万元的指控予以否认,对于市检察院指控其收受叶某东给予其的2500万元的行为,构成周伟思受贿罪共犯表示异议,认为其虽然收受了叶某东给予其的2500万元人民币,但该款项并非好处费,而是和叶某东合作开发南联小学片区旧改工程的分红款,不应以受贿论处。(吕绍刚、闫军)

【编辑:何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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