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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当车祸异变成“谋杀”

2014年02月27日 14:22 来源:华西都市报 参与互动(0)

  深夜,一辆皮卡车撞伤过路老者,司机下车查探后没有施救,而是返回驾驶室,点火、启动、掉头,车辆第二次从老者身上碾轧过去……被撞老人身亡,驾驶车辆的大学生张庆达被捕归案,这起在甘肃嘉峪关上演的“药家鑫”案,轰动当地。嘉峪关市法院一审以故意杀人罪,判处张庆达有期徒刑15年。(2月26日《北京晨报》)

  杨朝清:“撞伤不如撞死”说到底逾越了道德和法律的底线,是人性的沦陷。对他人的生命视若草芥,为了一己之私,竟然对被害人进行人为伤害,残忍地剥夺他人的生命,这样的麻木冷漠,让人寒心和后怕。

  房清江:“撞伤不如撞死”只是表象,核心是在社会保险与救济机制中,如何为这些道德风险开辟出安全区,而不是让所有压力都由个体去承担,否则某些人难免不会因为不能承受之重而导致行为变形。

  杨兴东:张庆达案已了,我们需要反思为何会有“撞伤不如撞死”的谬误?从现实环境来看,我们对于类似法律常识,普及力度还远远不够。今天,我们应看到传播之于心理的作用,对于类似事件,注重规避谬误传播,以法律常识,击破“撞伤不如撞死”论调。

【编辑:王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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