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滚动| 国内|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广东省委统战部原副部长黄少雄减刑申请被退

2014年03月03日 09:43 来源:广州日报 参与互动(0)

  广东叫停135件减刑假释案

  根据中央政法委近日公布的关于严格规范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切实防止司法腐败的指导意见,广东高院紧急叫停了135件减刑、假释案件,并将根据意见要求对此类案件进行重新审查。广东省工商联原主席、省委统战部原副部长黄少雄,李忠(涉黑犯罪),韦家扬(涉金融诈骗犯罪)等多起减刑案件,因“执行刑期未满3年”而被退回执行机关。

  此前,省高院对733件减刑、假释案件进行裁前公示。近日,省高院下发通知,要求严格执行中央政法委的意见,规范广东法院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工作。2月24日,省高院叫停了135件职务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和金融诈骗犯罪、组织(领导、参加、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三类罪犯”减刑假释案件。

  省高院要求从严惩处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工作中的腐败行为,并将建立健全减刑、假释工作的监督制约机制。对原厅局级以上职务犯罪罪犯的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案件,必须在5日内将有关文书材料报送广东高院,并最终送最高法院报请备案审查。对“三类罪犯”案件,必须确保一件不漏实施报告报备。

  对“因犯罪有重大立功表现提请减刑的”、“在社会上有重大影响或者社会关注度高的”等六类案件全部进行开庭审理。特别是“三类罪犯”的减刑、假释案件,要不折不扣地落实一律开庭审理。逐步做到减刑、假释案件100%开庭审理。

  新闻链接

  黄少雄因受贿1036万元、港币110万元、澳币5万元被判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早前,省高院官网公示,黄少雄因获得嘉奖24次、记功3次,刑期拟由无期徒刑减至有期徒刑18年,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改为剥夺政治权利7年。(记者徐一斐、林霞虹 通讯员林晔晗、叶海情)

【编辑:吴涛】

>法治新闻精选: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