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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高法院长:善用信息资源 建立信用体系

2014年03月07日 09:49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中新网北京3月7日电(记者 陈建)全国人大代表、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院长慕平3月6日指出,公民拥有财产与社会信息化水平提升,是建立信用体系的必备条件。妥善管理、综合运用已有的庞大信息资源,建设社会信用体系,正当其时。

  慕平在3月6日十二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分组审议政府工作报告时发表了上述观点。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当前,中国社会信用体系不健全。要加快建设信用体系,推进政府信息共享,推动建立自然人、法人统一代码,对违背市场竞争原则和侵害消费者权益的企业建立黑名单制度,让失信者寸步难行,让守信者一路畅通。

  慕平就此在分组审议中发言指出,中央政府当前的改革思路很清晰,一方面是加快简政放权,对应该由市场管的,尽量交给市场;另一方面要回归政府的基本职能,加强对市场主体的监管。这两者相互结合,成为有机整体。

  慕平认为:“如果放得太快,监管跟不上,社会经济生活、市场活动会出现新问题,一管就死、一放就乱”。建设信用体系,是加强政府监管非常好的切入点和平台,既有必要,也已具备基本条件。

  慕平说:“讲法制、讲诚信、讲违法制裁,需具备两个基本条件:其一,公民要有财产,否则大部分法律规定都是空的,因为没有执行的对象。其二,社会要有信息,而且是大量的、能够综合利用的信息;如果信息非常分散,执法也好,运用诚信体系也好,成本太高。”

  他说,当今中国社会经济和信息化发展已到相当高的水平,大部分人或多或少拥有私有财产,信息的采集量也越来越多,政府系统掌握的公共信息量很大。2014年,按照最高人民法院的要求,全国所有裁判文书都要入库,生效的判决裁定全部上网。这保证了大量信息的采集与公开。

  慕平举例,北京市法院每年审理40多万件案件,全国每年的案件超过1300万件。每个案子当中都有大量的个人信息、财产信息、社会信息。这些信息若被妥善管理、合理应用,对社会管理等方面的作用将非常巨大。

  在接受中新网记者采访时,慕平坦陈,生效裁判文书全部上网,确实给法院系统带来不小的工作压力。其一,为保护当事人隐私,法院系统研发了专门的软件,凡涉及当事人纯属个人隐私的部分,必须筛选、隐去相关信息。其二,裁判文书上网,民众能自由查看,法官感到压力大增,对裁判文书的制作会更加认真、用心。

  从今年元旦开始,北京市法院所有生效裁判文书已全部上传至北京法院审判信息网和中国裁判文书网,将案件事实认定、裁判说理、法律适用置于民众的监督之下。慕平说,这对于法院改进工作、提高办案质量、促进司法公正、提升法院公信力,起到明显效果。

  但是,慕平指出,当前,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的相关条例规定得还比较粗放,不同机构采集到的信息,其管理与使用也尚未被很好地系统开发出来。

  他呼吁,把信息管理作为突出课题,加以研究。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中,要同步建立信息综合管理体制,有效使用所有掌握的全部信息。

  慕平重申李克强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的宣示:“让失信者寸步难行、守信者一路畅通”。他说:“让失信者必须付出相应的成本,这无形当中便能增加社会所有成员的自律意识和精神。如果人人明白签约了不履行要付出代价,知道做事违反规矩要付出成本,而且无处可藏,跑到哪都得还这个债,社会的规矩和人们的道德规范才有望提升。更进一步,司法机关做到让违法者付出代价、让守法者心安理得,必将促进全社会依法有序发展。”(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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