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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个人数据如何不被滥用需立法支持

2014年03月07日 15:05 来源:检察日报 参与互动(0)

王鲁坤/制图

  不少代表委员在两会上提出,大数据时代已经到来,大数据正成为世界各国争相挖掘的天然“富矿”,应尽快在国家层面启动大数据发展战略,这对未来信息产业发展乃至国家安全具有重大战略意义。

  两会代表委员关注大数据

  全国政协委员、对外经贸大学保险学院副院长孙洁告诉本报记者,他带来了《应对大数据时代要求加快社会保障信息资源整合》提案。“百姓在网上关于社会保障问题的查询产生的海量数据,记录着他们的需求、生存状态乃至家庭信息。”

  全国政协委员、百度CEO李彦宏的提案之一,就是利用大数据,使用技术手段汇集更多优质教育资源,让更多贫困地区孩子分享到。

  全国人大代表、小米科技创始人雷军的建议之一也是如何利用大数据改善民生。他想推进政府拥有的大数据的公开使用,这对民生有帮助。

  大数据应上升为国家战略

  “将大数据上升为国家战略已经刻不容缓。”对于大数据发展的紧迫性和重要性,全国人大代表、浪潮集团董事长孙丕恕如此表示。他建议尽快制定我国的大数据发展战略,成立国家大数据战略委员会,主抓国家层面的大数据资源储备和分析处理的顶层设计。同时,设立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支持大数据核心技术、服务模式创新等。此外,加大数据资源的采集收储、挖掘分析,促进大数据服务业发展。

  全国人大代表、中国电信湖南公司总经理廖仁斌指出,应尽快在国家层面启动大数据发展战略,加大对大数据的研究投入和相关产业扶持,加速推进重要领域的大数据应用,为经济社会转型升级和可持续发展服务。

  孙洁委员认为,在大数据背景下,政府作为信息资源的最大拥有者,如何抓住“大数据”技术快速发展的契机,创新社会管理和服务应用,成为政府部门面临的新课题。

  立法支持个人数据不被滥用

  雷军代表在两会上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很多企业拥有大量的用户数据,希望建立大数据交易平台,但这种数据在保护隐私的情况下怎么流通,值得关注和探讨。

  孙洁委员说:“移动互联网的各类应用发展带来的一个直接结果,就是个人数据的网络化和透明化。”为应对前所未有的新风险,她呼吁完善个人数据保护的法律体系。

  那么,大数据时代个人数据如何不超范围使用和滥用?如何对个人隐私进行保护?

  孙洁委员认为,政策和立法才是大数据时代个人隐私数据安全的根本。通过立法,区分政府掌握的公用数据和可用于交易的商业数据,制定相应的政策标准。

  2012年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了关于加强网络信息保护的决定,其中规定:“国家保护能够识别公民个人身份和涉及公民个人隐私的电子信息。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窃取或者以其他非法方式获取公民个人电子信息,不得出售或者非法向他人提供公民个人电子信息。”

  互联网法律专家赵占领指出,仅有这个决定还远远不够,还需制定信息安全法、反垃圾电子邮件法、手机垃圾短信治理法及网络和新媒体广告法,为个人数据保护提供全面的立法支持框架。(曹丽辉)

【编辑:王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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