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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盯长城十三陵一日游散客 北京卖假玉团伙10人判刑

2014年03月08日 16:56 来源:法制晚报 参与互动(0)

  专盯长城十三陵一日游散客 老板称售假行为冲击自己生意 游客放松戒备后再卖假货

  法制晚报讯(记者 王晓飞) 京藏高速边开玉器店,利用非法一日游招揽客源,销售假玉。老板现身说法,称售假行为严重冲击了自己正规店的生意,提醒游客不要上当,趁游客放松戒备售假。

  今天上午记者获悉,周某等10人,因销售伪劣产品罪,被昌平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年4个月至2年2个月不等。律师表示,3月15日后,消费者买到假货可依新消法要求3倍赔偿。

  意外

  旅游中巴“坏了” 游客被请进玉器店

  华夏玉器店位于京藏高速昌平区段东侧辅路的沙河镇西沙屯村,大门正朝着京藏高速敞开,门上方有一个金黄色的观音,从京藏高速出来,很容易就能找到这个门上有观音的玉器店。

  商店门口有一个偌大的停车场,可容纳多辆大巴停留。虽然这里平时进出的游客并不多,但一到节假日,这里便门庭若市,玉器店内的几间包房和精品厅全部爆满,顾客是去长城、十三陵一日游的散客。

  玉器店员工在警方作证称,玉器店的合伙人与一些专门接待散客的“小旅行社”有关联,这些小旅行社的导游给玉器店带来了源源不断的客源。

  李女士便是众多散客中的一员。

  2013年1月,李女士从外地来北京旅游,在德胜门汽车站附近,她找了一个自称长城、十三陵一日游的旅游团。交了报名费后,李女士上了旅游中巴车,车内坐着10余名跟她一样被在附近招揽游客的导游临时拼凑起来的游客。

  本想着能够在当天把长城和十三陵转完的李女士发现,中巴驶入京藏高速昌平段后,在沙河出口驶离高速,停到了这家华夏玉器店的门口。

  “车坏了,不好意思,大家等等,马上就能修好。”司机说着下了车。导游示意游客,可以先到玉器店里转转。李女士及游客只好进了玉器店。

  老板:他人卖假玉对自己冲击很大

  一进门,引导员就将游客带进包间,热情的讲解员说,“要不我给大家先讲讲关于玉器的知识?”说着就讲开了。

  大家觉得反正也不花钱买,抱着听听就当长知识的想法听了起来。玉器店的多位员工在警方供述称,为了不让游客反感,讲解员还会提醒不愿意听讲解的游客可以回到车上休息。

  讲解员刚讲了几分钟,包间的门打开了,一名男子突然进来说,“老板来检查工作了,别再给游客推销啦。”

  紧跟着进来一名中年男子,大声说,“干吗呢,出去!别再推销了。”讲解员在男子的呵斥下退出包间。

  “不好意思,我是这个商店的老板,前一段时间有很多报道,有的玉器店老板谎称老人过寿、生了双胞胎儿子要散财等,欺骗外地游客购买假玉石。”老板说,“这些骗人的招数对我们这些正规的玉器店有很大的冲击。为避免你们上当,以后出来旅游,还是报正规的旅行社吧。”

  本以为又遇到骗局,可听到这儿,很多游客反倒放下了戒心,李女士也不例外。

  据后来到案的唐某等3名“讲师”供述,为让游客更加相信老板,每次老板“检查工作”都会故意称被市场卖假玉的害苦了,一旦游客放松戒备和警惕后,“讲师”再编理由勾起游客的购买欲望。

  “厚道”老板一折卖 游客700元买假玉

  “你们了解玉石、翡翠吗?如果想了解我带你们到店里参观一下。”老板闭口不提卖玉器的事情,游客们也彻底放松下来,留在包间继续听老板讲解玉器知识。

  老板讲完了,带着游客进了玉器店内的精品厅。到了精品厅,老板说,“要买玉器,你应该懂得辨别真假,戴翡翠、玉石有保健功能,买了玉要经常戴,”说着说着,老板便拿翡翠和其他的玉石进行比较,有意无意地说了一句,“我们店里的翡翠还是不错的。”

  这时有游客问,“您这儿好的玉器卖多少钱?”

  “1000元以上,过万的也有。”老板说,“如果您有兴趣,可以看看。”老板说着转身对服务员说,“这些客人都是我的朋友,他们想买就不要打折了,只收成本价。”

  “成本价多少钱啊?”又有一名游客问。

  “大概在一折左右。”服务员说。

  “真是捡了一个大便宜。”游客议论纷纷,不少人开始挑选玉器。李女士也花了700余元购买了一件首饰。

  第二天,李女士拿着便宜的首饰给懂行的朋友看,朋友告诉她,这件首饰也就值几十元钱,觉得上当的李女士遂向警方报案。

  团伙作案

  流程图

  王某、贺某(幕后老板,均另案处理,招聘、雇佣周某等人)

  雇佣

  周某(祖师爷,全面负责管理、销售工作)

  管理

  导游

  带散客去长城、十三陵一日游,途中以车辆故障、消毒等为由,将车开到玉器店,让游客去店内休息

  第一步

  讲解员4人

  带游客进入包间或者贵宾厅,假意讲解玉器知识、保健功能等

  第二步

  “搓客”6人

  冒充销售经理,进入贵宾厅,称老板要亲自接待贵客

  第三步

  “讲师”6人

  冒充老板,谎称自己的正规玉器店受假玉器店冲击等提醒大家不要上当,现场向游客讲解玉器的鉴别方法等。其间,店内有专人负责“跟包”,避免其他旅游团游客误入该包间。在游客放松警惕时,讲师们声称店内玉器可以成本价出售,将游客引领至精品厅

  第四步

  服务员20余人

  游客选中玉器饰品后,以一折价格出售

  破案

  万元尚未销售商品 标价近200万

  2013年1月底,昌平警方经过侦查摸清了该团伙的作案规律。

  警方侦查发现,这个玉器店共有30余名员工,除2名收银员外,由绰号祖师爷的周某全面负责该店的管理、销售等工作,而周某是王某、贺某(均另案处理)招聘、雇佣的。周某下面有“讲师”、“搓客”、讲解员、服务员等,各司其职。

  警方发现,就像李女士的遭遇一样,参加一日游的散客,从登上旅游车起,就已经落入了该团伙精心营造的陷阱中(见上图)。

  很快,周某等10人被警方抓获归案。玉器店内的玉器经过昌平警方委托鉴定机构鉴定,翡翠雕件、手镯等的市场参考价格仅为30至300元不等,李女士花700元购买的翡翠手镯仅值150元。

  2013年3月,周某等10人因涉嫌销售伪劣产品罪被检方批准逮捕。

  构成销售伪劣产品罪 10人被判刑

  据检方起诉,周某等10人于2012年至2013年1月期间,在沙河镇西沙屯村某商贸中心内,被王某、贺某(均另案处理)招聘、雇佣,周某等10人以虚构事实的方式向田某等人销售假冒伪劣的玉器制品等工艺品,销售金额为7998元,经鉴定价值人民币300元。

  周某等人被查获时,当场起获尚未销售的玉挂件32个,玉枕头10个,玉手镯36个,货值金额192万余元,经鉴定价值9440元。

  在法院审理期间,周某等10人对于检方的指控并未提出异议,全部表示认罪。

  法院审理认为,周某等10人销售伪劣产品,侵犯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扰乱了市场经济秩序,其行为已构成销售伪劣产品罪,但鉴于上述10人在犯罪中起次要、辅助作用,系从犯,且绝大部分犯罪行为未遂,因此分别减轻处罚。

  最终,法院判处周某等10人有期徒刑1年4个月至2年2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3万至5万元。

  上午追访

  旅游服务热线:

  不要轻信路边小广告

  记者上午拨打北京市旅游服务热线求助,工作人员坦言,目前北京街头的假一日游确实很难辨别,提醒游客最好通过旅游服务热线(12301)推荐的旅行社进行选择。“现在很多非法一日游在街边招揽游客,都打着正规旅行社的旗号。”

  此前,北京旅游集散中心相关负责人曾表示,如果旅行社提供的一日游整体价格低于景区门票价格,则千万不能选择。更不要轻易地相信在路边和车站边贴出的小广告以及临时摊位的旅游宣传。

  律师:买到假货 可以要求3倍赔偿

  对于遭遇假一日游,买到假玉的消费者如何维权的问题,北京盈科律师事务所律师戚连峰介绍,正规旅行社都会和游客签订旅游协议,对旅游线路、购物等问题作出约定。游客应妥善保存这些协议,如果旅行社在途中有违约行为,协议将是日后维权的证据。

  戚连峰律师提醒称,游客一定要在旅游途中搜集证据。比如进店购物一定要记清楚店名,被限制在店内最好要有录音等。在进行消费时,游客务必要开发票,写清明细,这都是日后维权需要用到的证据。

  此案中,虽然周某等人被法院依法追究了刑事责任,但并不影响消费者民事维权。

  戚连峰介绍,“根据3月15日实施的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费用的3倍。也就是说,消费者可要求3倍赔偿。” 文/记者 王晓飞

  如果您的消费者权益遭到了侵害,如果您知道某个行业不为人知的黑幕,如果您对某个行业的霸王条款诟病已久,您可以向本报反映,我们必将追查到底!

  热线电话:52165216 18600005863

  “开庭3·15”专栏:

【编辑:朱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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