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滚动| 国内|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贺军科谈未成年人保护:变“软法”为“硬法”

2014年03月09日 16:42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中新网北京3月9日电 (记者 邢利宇)全国政协委员、共青团中央书记处常务书记贺军科9日在北京表示,要明确政府在未成年人救助方面的主体责任,在更大范围内推广未成年人社会保护、普惠型儿童福利制度等试点经验。

  全国政协十二届二次会议第四次全体会议当天举行,贺军科代表共青团中央、全国青联发言时作上述表示。

  他指出,中国现有2.79亿未成年人,随着社会的发展,其中一些人的成长遇到不少问题,如农村留守儿童、城乡间流动未成年人中处于缺管、失爱状况的数以百万计;非法侵害未成年人的案件频发;非法雇用童工现象在个别地方依然存在;对孤残、流浪儿童等困境未成年人的救助还没有实现全覆盖。

  针对上述问题,贺军科代表共青团中央、全国青联,提出以下建议:

  ——健全未成年人保护法律体系,并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坚持最低限度容忍、最高程度保护,变“软法”为“硬法”,编织更加严密的法律保护网。

  ——加快完善国家监护和救助体系。明确政府在未成年人救助方面的主体责任,并建立未成年人社区保护网络,明确强制报告制度,完善临时监护程序,为困境未成年人提供临时照料。

  ——加强监管治理部门的协调配合。充分发挥各级未成年人保护协调机构的作用,健全成员单位信息共享、协调联动、个案转接等工作机制。制定并执行更加严格的食品药品、交通、公共设施等强制性安全标准,对违法违规者加大处罚力度。继续开展各类专项行动,严厉打击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的重大恶性案件,净化未成年人成长的网络和文化环境。

  ——发动社会力量共同参与。大力推广科学的家庭教育理念,强化家庭的监护和教育职责;依托学校、社区,动员社会爱心人士开展志愿结对,对进城务工人员子女等需要帮助的未成年人提供关爱帮扶;通过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等方式,培育和壮大相关民间社会组织,为未成年人提供专业化的自护、心理、法律、社区矫正等服务。(完)

>法治新闻精选: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