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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拔火罐被烧伤 事过一月商家未赔偿

2014年03月11日 09:58 来源:北京晨报 参与互动(0)

  滕先生在拔火罐时遭遇意外,因技师操作不当被烧伤。然而,意外发生了一个月,他还未获赔偿。北京朱国凡良子健身技术发展有限公司对此回应,目前有跟踪小组负责处理此事,就赔偿问题,双方仍在协商沟通中。

  据滕先生介绍,今年1月底他和朋友来到良子华贸二店洗脚,被店员劝说尝试刮痧及拔火罐。“因为之前刚刮完痧,身上还有油,火顺着身上的油蔓延起来。”滕先生下意识地用手去按,而技师却被吓傻,呆在原地。

  北京晨报记者看到滕先生所出示北京军区总医院的诊断证明书,在“体征”一栏显示:“创面位于颈部、左肩,面积约3%,腐皮脱落。”滕先生无奈地表示,因此事迫不得已取消原定1月28日与家人的苏美岛旅行计划。

  “直到25日,他们才答复除了医药费、旅游直接经济损失(价值两万元现金)可以支付,其余误工费、营养费及精神损失费等一律以良子三万元洗脚消费卡作为赔付。”滕先生称,不能接受店方这种赔付方式,所赔金额也与其计算有所差距。

  近日,北京晨报记者来到良子健身华贸二店,证实此前确有顾客被烧伤一事。

  ■律师说法

  律师邱宝昌认为:“根据我国出台的《侵权责任法》等法律条文规定,如果因店方过错造成消费者身体伤害,像医疗费、误工费等赔偿都应由侵权方承担。如消费者同意,可用消费卡赔付;若消费者不同意,可以要求赔付现金。”(记者 樊一婧 线索 马先生)

【编辑:杜雯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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